被告和同僚在值勤時,從槍膛取出五枚子彈,再把一枚放回槍膛,他開第一槍,啞火。接著,他開第二槍,子彈射出。被告說,手槍當時指著地上,不是在玩“俄羅斯輪盤”。
侯啓祥 報道
年輕輔警值勤時玩槍玩出火,把子彈射出,昨天請求法官不要判處坐牢,但法官認爲他罪行嚴重,判他坐牢五個月。
被告賴家俊(23歲、譯音)案發時是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的二劃警員,面對妨礙司法公正、提供假資料和行爲魯莽危害他人生命三項控狀。他否認有罪,案經審訊,上個月被判罪成。
被告的律師昨天指這起案件並非嚴重到必須依據阻遏性原則判刑,促請法官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或短期拘留,或罰款。
但哈密達法官認爲被告罪行嚴重罪責高,必須判處監刑。
2015年8月13日,被告和同僚達朱二劃警員(22歲)在大士關卡值勤,兩人閑聊時談到手槍,被告從槍膛取出五枚子彈,再把一枚放回槍膛,跟著開槍,但沒射出子彈。接著,他開第二槍,結果子彈射出。
被告找到子彈殼,交給達朱丟掉。爲了掩飾罪行,被告將一枚子彈丟進廁所馬桶,隔天向警方謊稱在廁所裏丟失兩枚子彈。
被告在審訊接受盤問時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和提供假資料罪,但否認行爲魯莽危害他人生命罪。
根據被告的證詞,他的手槍當時指著地上,而不是指向達朱。他並不是在玩“俄羅斯輪盤”。
不過,法官在裁決被告罪成時指出,當時被告和達朱距離大約一公尺。兩人所處房間很小,子彈可能反彈射中人。被告應該清楚開槍很危險,可能危害他人生命。
王立清律師昨天爲被告求情說,被告是家中獨生子,與父母同住。他有一個六歲大兒子。被告已和妻子分居。目前無業,經濟面臨困難。
律師促請法官讓被告接受緩監,律師說,被告還年輕,並且是初犯。他獲得家人強力支持,成功完成緩監的可能性很高。另一個替代選擇是短期拘留令,或罰款。
律師說,被告的案件不太嚴重,不至于阻遏性原則重要過改造原則。雖然被告案發時22歲,但他是能夠改造的,法庭應給他一個改造機會,不要判坐牢。
涉案的達朱已在去年認罪,他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和未向警方提供資料兩項控狀,被判坐牢三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