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新加坡吃“肉骨茶”,朋友顔君介紹,油條是吃肉骨茶時不可缺少的配料,通常把油條撕碎後放進肉骨茶內吸滿湯汁後食用。
我嘗了一下,風味倒是有,肉骨、肉骨,主料是炖得極酥的肉排,油條只是輔料,細細一品,忽然覺得蘸著肉汁的油條,還不如吃慣的“油條醬油湯”可口。
話說油條,一定要搭著泡飯來聊才有勁。
凡盛産大米的地方,必有冷飯,冷飯再吃,最便捷的就是開水加溫。
故而,泡飯從來都不是上海的專利,只因吃的人過多,且“大上海”的名氣太大,以至于泡飯居然成了上海之“物望”,它同樣“不可缺少”的搭檔油條也搭了便車,醬油蘸蘸,施施然地備受追捧。
前些日子,太太的微信曬出了我倆的午餐,蛋炒飯加油條醬油湯(豬油、蔥花、醬油),原不過是解解“厭氣”,沒想到會陡然爆表,點贊150多條,留言九十多條,說的都是“油條醬油湯”,都是早年的記憶,我們這才知道,油條醬油湯在市民心中的地位竟然不亞于泡飯。
一般而言,油條倒不是“吃剩”的,而是“省吃”的結果,早飯之後是午飯,家裏都是“雙職工”,我們的午飯如果不想再吃泡飯,最簡單的就是“泡”油條,沸水泡油條,湊著冷飯就能對付一頓了。
但油條湯是否可口,是極有講究的。首先油條越新鮮越好,最好是剛炸好的油條,香蔥一把,開水一沖,亦酥亦脆,咬起來頗有質感,冷油條越冷,時間撂得越長,口感越差;其次,沖泡時非用醬油不可,若用鹽來沖泡,那就毀了油條。
不過,醬油也是有講究的,先倒一點紅醬油(老抽),再倒一點鮮醬油(生抽),後者吊鮮,前者則不僅著色,而且自有生抽不具備的風味,香味沉郁而厚重。不過,油條雖然“油”,但沖湯時因此而不放油,那味道一定寡淡,油條內蘊之油根本不足以讓你喝湯時有“油感”,問題是,在爭論“油條醬油湯”放豬油好,還是放麻油好時,我傾向于放豬油,蓋豬油之香,君子之香,幽幽而謙恭地不沖鼻。麻油之香,小人之香,張牙舞爪而大聲喧嘩,你油條湯不能不放蔥吧,可被那麻油一咋呼,蔥香就沒了,全被麻油蓋死了,豬油相反,因爲謙謙君子,習慣把一定的空間度讓給了香蔥,兩者互補,各爲表裏,那才叫“相得益彰”。
綜上所述,水一定要開,滬語所謂“火熱突突滾”,最好100度,蔥花一把,兜頭澆下,金石爲開,豬油、蔥花、油條、醬油高溫下花朵一樣盛開。
泡飯,我主張樸素爲好,佐以醬菜乳腐,條理清晰,絕配。什麽海鮮泡飯、雞湯泡飯我以爲都是畫蛇添足,低級趣味,都抹殺了大米的本香,但油條醬油湯,因爲是米飯的小妾,是配角,就不妨花哨一點,放一點蝦皮,足以增鮮。放一點紫菜,咀嚼快樂。放一點榨菜,微辣怡情。放一點扁尖,野趣飛揚。
油條的叫法各地不一,東北和華北很多地區稱油條爲“馃子”;安徽一些地區稱“油果子”;廣州及周邊地區稱油炸鬼;潮汕地區等地稱油炸果;浙江地區有天羅筋的稱法(天羅即絲瓜,老絲瓜幹燥後剝去殼會留下絲瓜筋,其形狀與油條極像,遂稱油條爲天羅筋)。小時候在杭州,油條有叫“油炸桧”的,說是《宋史》記載,南宋時,秦桧迫害嶽飛,民間通過炸制一種類似秦桧夫婦的面制食品(油炸桧)來影射泄憤。
反正油條怎麽做都好吃。泡醬油湯更好吃。因爲含鋁,你說它不夠生態,我承認,其實任何食物過多都是毒物,有科學的計量,一星期吃個二、三根油條,調劑調劑口味,沒事。但你若嫌它“檔次低”我就不服了,當初宮人把“油炸桧”進呈宋高宗,高宗也連連稱好吃,難道天子的檔次也不如你嗎?
汪曾祺的《四方食事》還詳細地介紹自己改良過的一種油條呢,說比炸春卷還好吃。(胡展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