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兩年前,一名14歲的低智商少年跟蹤一名少女回家,在對方快要到達家門時強奸了她。昨天,控方促請高庭嚴懲這名“缺乏悔意”的少年,判他監禁15年至18年和鞭打至少15下。
目前16歲的少年昨天承認一項強奸和兩項性侵罪,案件展期下判。被告另有六項非禮、夜間破門行竊和偷竊等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少年的代表律師莫伊尼漢(Nadia Moynihan)和傅钜元則認爲他還很年輕,有改造的可能,懇請法官判他入青年改造所。
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被告和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根據案情,2014年11月21日,少年按照母親指示到武吉班讓一帶分發傳單。他派完傳單後注意到一名陌生少女(案發時16歲)等著過馬路,少年一時“性起”,一路尾隨少女回家,跟了約15分鍾。
下午5時35分,少年跟著少女進了電梯,爲了避免對方起疑,他搶先按了最高一層樓。他在少女步出電梯時攔下她說“寶貝,我愛你”,少女不加理會,趕緊走開,少年卻在這時把她推向矮牆。
雖然事發地點和少女的家僅隔三個單位,但同樣是低智商的她,嚇得僵在原地不敢呼叫。
少年先強吻少女,跟著強暴她,也把手指和梳子插入少女的下體,過程中少女嘗試逃回家,並叫少年走開,但是少年威脅說若她不躺下,就拿出刀子。少年幹案後還跟少女說“bye bye”(再見),接著搭電梯下樓。少女回家後哭著把事情告訴家人。
之前因偷竊和破門行竊
接受警方調查
少年是在保釋期間犯下這起強奸案,在這之前他因偷竊和破門行竊等案件,接受警方調查。
主控官邱金龍副檢察司指出,少年保釋期間三次重犯,五個月內幹下多起案件,包括兩次向同一名八旬老翁下手,罪行越來越嚴重,顯示他對公衆造成威脅。強奸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少年應被嚴懲。
“這件事不僅給受害人帶來肉體上的傷害,也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她每天都得經過案發地點,回想起當天發生的事。”
少年來自單親家庭,和五名兄弟姐妹同住在租賃組屋,義務代表少年的莫伊尼漢律師求情時說,少年自小沒有父親,沒人教導他正確性觀念。他沒多想便跟蹤少女回家,並非有預謀幹案。
高庭法官吳必理下令讓少年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案件將在下個月6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