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個人代步工具,小新君最熟悉的是折疊式自行車和滑板車。
折疊式自行車,是早期的大衆情人,一般速度可以達到30km/h,而且操控性好,價格在1500-10000左右,在可接受範圍內。
滑板車,太炫了,我玩不了,平衡性太差,很容易受傷。長這麽大,輪滑都沒玩過,滑板車實在是不敢觸碰。
當然,這是最常見的,還有非常新潮的,見過,但名字叫不上來,例如:
個人代步工具之所以流行,之所以不斷更新換代,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便捷。代步二字,就是爲了圖便捷。
咱們不是極限愛好者,或者說很少,買個別人沒見過的玩意裝酷?可能性不大。
凡事有利必有弊。個人代步工具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不安全。沒有防護設施,全靠個人技術。一句話,危險系數非常大。
再一個,騎駛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行爲層出不窮。隨意放,亂擺,影響交通秩序。
所以,地鐵上通常是禁止攜帶這些東西的。
新加坡,欲打造亞洲最安全國家,對個人代步工具的管制非常嚴格。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宣布,這類違例者將面對更嚴厲懲罰,除了提高罰款,在快速公路上騎行者更會被控上法庭,不再允許以罰款銷案。
而從本月15日起,在公路上使用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的違例者,初犯的罰款將加重至少兩倍。初犯者罰款從現有100元提高到300元或500元。根據新的罰款機制,在包括組屋區內的小路違例使用個人代步工具,初犯者的罰款將提高到300元;
在車流量較繁忙的主要道路上騎行的違例者罰款提高到500元;
在快速公路上騎行則會被控上法庭,調查期間,代步器材也會被扣押。
初犯者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可罰款高達2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個月,重犯者可罰款最高5000元或坐牢長達六個月。
個人代步工具,雖然屢禁不止,但是應該予以限制。危害自身安全不說,也容易讓別人受傷。
至于愛好者們,可以在公園裏面玩,盡量不要在密集的小路上騎駛。否則,在新加坡,必會嚴懲不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