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老婦鍾慶春110萬元的中國籍前導遊楊寅已被取消永久居留權。
來自中國杭州的楊寅(42歲)去年9月被判入獄,移民與關卡局發言人昨天受詢時向《聯合早報》證實:“任何一名永久居民一旦被治罪,移民與關卡局就會檢討他們的永久居留資格,而當局已在去年11月1日取消楊寅的永久居留權。”
楊寅通過設立空殼公司、僞造財務報告,以及向國內稅務局申報所得稅等手法制造他有收入的假象,在2011年12月取得永久居留權。他在過程中犯下做假賬、欺騙,以及抵觸移民法令和公司法令等347項控狀,被判坐牢26個月。
此外,楊寅因在2010年2月19日和2012年1月18日失信鍾慶春(90歲)交托給他的50萬元和60萬元款項,另被判入獄六年。由于兩組罪狀的刑罰分開執行,所以他的總刑期爲八年兩個月。
針對這兩項失信罪,早前促請法官判他坐牢10年至12年的控方已提出上訴。
上訴案原定昨天在高庭審理,但因代表楊寅的鄒天齊律師請病假而延期,案件展期至下個月3日。
民事訴訟告一段落楊寅須償還失信費訴訟費
另一方面,楊寅面對的民事訴訟則已告一段落。鍾慶春的外甥女莫翠玲2014年入禀高庭,向楊寅追討他濫用鍾慶春受權人(donee)身份所造成的損失,案件原本將于下個月在高庭開審。
不過鄒天齊律師受詢時透露,由于楊寅不願意提交宣誓書,因此高庭司法委員批准訴方的申請發出最終判決(final judgement),下令楊寅償還失信的110萬元和支付訴方三萬元訴訟費。
楊寅是在2006年首次到訪鍾慶春位于楊厝港日落通道的豪宅參觀她的畫作收藏,並在對方2008年到北京旅遊時與她變得熟絡。他隔年來新住進鍾慶春家中,更在2013年把妻小接過來。
2009年至2014年間,楊寅不當地影響鍾慶春制定持久授權書,授權他在她失去心智能力代爲處理財務,以及把他列爲遺囑的唯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