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王鎮通過代表律師陳志明高級律師辯稱,他和毒販伊斯梅爾只是買家和賣家關系,否認販毒,但是控方指王鎮也把大麻跟朋友分享。
魏瑜嶙 報道
美羅控股創辦人孫子王鎮的三名友人在他被捕前幾天發短信給他,提及“補充供應”的事,王鎮也承認曾答應出售大麻給一名女性友人,但是這筆交易最終沒有完成。
在昨天第三天的審訊中,被告王鎮(41歲)被裁定兩項協議共謀販毒控狀表面罪名成立後開始答辯。他涉嫌在2014年10月30日,跟毒販伊斯梅爾(45歲)協議共謀販賣385.1克的大麻混合物和至少92.68克的大麻。
王鎮通過代表律師陳志明高級律師辯稱,他和伊斯梅爾只是買家和賣家關系,否認販毒,但是控方指王鎮也把大麻跟朋友分享。
主控官王銮思副檢察司在庭上念出王鎮和三名朋友的WhatsApp短信。當中名爲“Gwen Toh”的女子在2014年10月28日聯絡王鎮向他購買100克大麻,王鎮開價1100元要對方來找他取貨。
針對這一點,王鎮在接受盤問時同意說,他答應以1100元的價格把100克大麻交給她,但是這筆交易最終沒有完成。因爲當對方聯絡他取大麻時,他外出用餐,事情因此不了了之。
另一名女子“Charmaine Harn”則傳短信給王鎮說:“我認識的人出國了,我的供應耗盡了……你有沒有150元,我能從你那裏拿一點嗎?”
控方指這名女子是要向王鎮購買大麻,這一連串的短信顯示王鎮賣大麻給朋友或與他們分享。王鎮不同意控方的指控,他的解讀是短信中的150元指的是對方要跟他借錢。
買大麻超過15次稱自用
審訊揭露,肅毒局人員2014年10月30日下午在裕廊海港路逮捕伊斯梅爾,之後用他的手機聯絡王鎮,並于隔天中午在義安城德士站逮捕王鎮。王鎮在口供書中稱他向伊斯梅爾購買“雜草”(大麻)超過15次,但都是拿來自己吸的。
王鎮告訴法官,他上世紀90年代末到美國留學時開始接觸大麻,他患有多動症和失眠,吸大麻能幫助他集中注意力和入睡。他回國後繼續吸大麻,他在被捕前兩年每晚睡前都會吸一吸。
他在10月30日向伊斯梅爾訂了500克大麻,但沒有意圖把毒品轉賣給其他人。
不過控方的立場是即便他購買的大麻是個人使用,但是他唆使伊斯梅爾把毒品交給他就足以構成協議販毒罪。
王鎮面對吸毒、擁毒和教唆共謀販毒等八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兩項罪行較重的協議共謀販毒控狀進行審訊,余項暫時擱下。協議共謀販毒的最低刑罰爲坐牢五年和鞭打五下;最高刑罰則爲坐牢20年和鞭打15下。
審訊昨天結束,法官將在5月12日發表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