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鄰國一名男子涉嫌彙款450元(約1350令吉)資助恐怖主義組織伊斯蘭國(ISIS),當案件審訊時,他承認彙款的行爲,但自稱不承認新加坡法律。
案件昨天在國家法院審訊,被告在控方結案後,選擇不答辯,保持緘默,法官定今日做出裁決。
主控官邱天倫副檢察司在開庭陳詞時指,此案是本地首個在恐怖主義(取締資金)法令下被控的案件,而被告依讓卡欣(Imran Kassim)是該法令下被控的首位新加坡人。
依讓卡欣
圖:Facebook/Imran Kassim
被告昨天出庭受審,他沒有律師代表,自行抗辯。
被告出庭時,雙眼被蒙上,雙手被铐在身後,在四名警衛押解下進入法庭。
被告隨後被取下面罩,法官也允許他在自行抗辯時,雙手可以改爲铐在身前。
今年36歲的被告被控在2014年10月31日通過西聯彙款(Western Union)將450元彙到土耳其,收款人爲Mohamad Alsaied Alhmidan,而這筆資金是用于資助伊斯蘭國的宣傳用途。
在審訊的過程中,被告承認彙款資助恐怖主義組織,但他說:“我唯一承認的是我有彙款,但我不能認罪或不認罪,因爲我不承認新加坡法律,我只承認伊斯蘭法律(Islamic law)。”
主控官在結案陳詞中指出,種種證據顯示,控方證明被告彙款是因爲他知道這筆錢將讓恐怖主義組織獲利,包括有助該組織取得更多支持,以及提高知名度。
被告在結案陳詞中重申,他承認彙款到土耳其,那是爲了資助恐怖組織的活動,但他堅持不認罪,因爲他不承認新加坡法律。
家屬獲五分鍾談話時間
被告的家屬向法官提出在休息時間與被告對談,獲得法官批准。
這期間,大約有四、五名家屬陸續上前與被告交談。
其中兩名家屬試圖說服被告聲明自己不支持暴力,只是支持慈善事業,卻遭到被告拒絕。
當家屬表示,“你支持的組織並不在乎你”時,被告則回答說,新加坡政府“不在乎”,甚至還參與打擊恐怖主義組織的活動。
家屬勸被要“你想想你的家人”,被告則表示:“這與我的家人無關……他們仍然會將我定罪。”
法官將在今天上午作出裁決。
如果被告罪名成立,他可面對最長十年監禁,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