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一名中醫師建議患初期乳癌和肺癌的婦女把手術推遲三個月以接受中醫療程,婦女的兒子得知後向中醫管理委員會投訴,醫師被吊銷執照三年和罰款1萬元。
2009年開始執業的蔡明財醫師稱在聆訊的過程中遭羞辱,他不滿聆訊結果提出上訴,案件昨天在高庭審理。
癌婦兒子向中醫管委會投訴
2014年11月3日,66歲的患癌婦女找蔡明財問診,蔡明財給她三個選項,包括建議把手術延後三個月先接受中醫治療。婦女于是決定取消隔天的手術,她的兒子得知後上診所質問蔡明財,並在約兩個星期後提出投訴。兒子認爲,蔡明財讓母親誤以爲單靠中醫治療就能使癌症痊愈。
五人調查委員會在2015年底針對這項投訴展開聆訊,去年2月裁定蔡明財違反專業操守,委員會包括三名中醫師,以及新加坡國立癌症中心高級顧問醫生顧汶星副教授。中醫管理委員會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判蔡明財吊銷執照和罰款。
婦女在2014年11月8日接受手術,化驗結果顯示她的癌細胞具“侵略性”。據了解,她目前正在康複中。
聆訊揭露,蔡明財曾告訴婦女若動手術可能導致她的癌細胞擴散,針對這一點他在接受盤問時稱他是憑自己的想法和知識得出這個結論。
顧汶星認爲蔡明財沒有基本腫瘤學知識,不懂得看醫學文獻也不知道癌症分期階段,單憑自己的想法和知識治療病人,不顧病人的安危,是“高度危險的人”及“對病人的威脅”。
昨天沒有出庭的蔡明財通過代表律師林東川指聆訊不公。律師說:“顧汶星在聆訊的過程中質疑蔡明財給予的證據、羞辱他和先入爲主地作出判斷。”
林東川說,當時案件尚未審結,但顧汶星顯然已有了決定還試圖影響其他成員。律師促請高庭撤銷中醫管理委員會判蔡明財有罪的裁決,或減輕他的刑罰。
代表中醫管理委員會的周明娴律師解釋說,蔡明財在聆訊時對癌症治療侃侃而談,顧汶星是希望測試他對癌症和癌症治療的知識,並非要羞辱蔡明財。
法庭將擇日讓雙方律師繼續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