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成功起訴名勝世界襲擊和禁锢的澳大利亞籍律師,繼上訴被駁回而得承擔辯方8萬元上訴訟費,也因當初拒絕和解後獲判比和解金更低的賠償,如今必須悉數支付辯方和解失敗以後的訟費。
阿德什(Adesh Goel,45歲)起訴名勝世界在2012年襲擊和禁锢他。雖然他索償40多萬元,但高庭在2015年6月至9月斷斷續續審訊後,同年11月判他只獲賠約3萬6700元。
通常,勝訴一方的部分訟費由吃敗仗的一方承擔。然而,法庭條例(Rules of Court)規定,起訴人若拒絕辯方的和解獻議,之後獲判的賠償卻比和解條件遜色,起訴人只能得到辯方承擔截至和解提出的那一天的部分訟費。反之,答辯人在提出和解後所承擔的訟費,卻能全數交由起訴人買單。
根據高庭日前發表的判詞,阿德什因沒接受名勝世界先後提出6萬2000元和10萬元賠償的和解獻議,而他最終獲判的賠償額又比和解金少,結果他須悉數支付名勝世界在2014年7月2日首次提議和解之後所承擔的訟費。而且,訟費是以代表名勝世界的斯尼華申高級律師,在高庭案件中向對立一方所開的收費來計算。
阿德什預料得支付名勝世界10多萬元的訟費,這還不包括他去年上訴失敗後,被令承擔對方8萬元的上訴訟費。
另一方面,名勝世界則只須承擔阿德什截至收到第一次和解獻議的部分律師費,且因他的賠償額是在推事審理的6萬元權限,所以他能索討的訟費也以律師打推事案的收費率來計算。
他們如果無法對彼此的訟費達成協議,就交由法庭評定。
高庭法官朱漢德在日前發表的判詞中說,與和解有關的法庭程序鼓勵訴訟當事人重新評估訴求,若他們能在合理的情況下和解,就可以避免審訊。
法官補充說:“一個持久、漫長的審訊如這一起(案件)耗損公款,所以提出和解的獻議不但對雙方,也對公衆有利。”
名勝世界在2012年4月22日淩晨5時不當禁锢阿德什46分鍾。雖然賭場管制法令規定賭場經營者,采取所有適當行動確保賭客不酒後滋事或行爲不檢,但法律沒賦予賭場扣留賭客的權力。
高庭認爲賭場該爲事件負80%的責任。阿德什僅獲約3萬6700元,作爲他遭非法禁锢、肩膀骨折所蒙受的痛苦及醫藥費等的賠償。他爲收入損失提出40萬7000元的索償失敗。這相信是本地首次有賭客起訴賭場禁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