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出租車優步(Uber)司機沒有注意路況,把在交通燈亮“紅人”時過馬路的女行人撞死,前天被判罰款7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車禍去年11月7日發生在朝後港7道方向的後港8道,死者黃淑清(60歲)只差一兩步就可走上路堤,沒想到被汽車撞飛,交通燈在她落地後亮起“綠人”。
死者蹒跚過馬路 快抵對面被撞飛
被告潘錦順(62歲)案發時是優步司機,目前無業。
案情顯示,當天上午9時許,被告開車載一名女乘客到後港8道。汽車抵達後港8道,被告將車駛向一個受交通燈管制的人行道。
當時,交通燈亮著“紅人”,而死者一拐一拐地越過馬路。幾乎越過兩個車道,還有一兩步就可走上路堤。
不料,被告疏忽,沒有注意前方路況,繼續往前行駛,結果撞到死者。
死者被撞飛後墜落馬路,就在她落地時,交通燈轉換成“綠人”。
死者身體多處受傷,被送入陳笃生醫院救治,隔天傷重不治。
被告面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喪命的控狀。控方指出,雖然死者在交通燈顯示“紅人”時過馬路,但被告沒有注意前方路況,把行人撞倒。
根據判例,應判處罰款7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被告沒有聘請律師,他親自求情說,車禍導致人命損失,令他非常自責和後悔。他的家人也受到影響。他沒有工作,因年齡關系,很難找到工作。
他說,已經得到教訓,希望法官讓他接受以社區服務形式的刑罰。(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