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Wendy
新加坡出台了新的支付立法,首次爲全球加密貨幣公司提供了申請運營許可證的機會,用于開展其在該國的業務。
于今日生效的《支付服務法案》(Payment Services Act),是首個針對企業從事從比特幣和以太坊等數字支付類代幣交易等活動的綜合性監管規定。除了將加密貨幣公司納入監管範圍外,該法還將賦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正式的監管權力,監管網絡安全風險,並控制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活動。
此舉縮小了與日本的差距。日本目前是亞洲主要的加密貨幣交易中心,自2017年以來,已有22家交易所在日本獲得了交易牌照。全球投資者對數字代幣的興趣日益濃厚,促使多個監管機構對相關平台進行審查,尤其是針對洗錢和其他非法活動。
咨詢公司Ethikom Consultancy的創始人兼執行長尼Nizam Ismail表示,新加坡這項新法規的主要優勢在于,在電子錢包和加密貨幣交易等“新興和創新”類型的支付活動方面,提供了明確的監管規定。
位于東京的密碼交易所運營商Liquid Group Inc.和已經在新加坡開展業務的倫敦公司Luno是計劃申請許可證的公司之一。“我們非常歡迎這一舉措,”Liquid執行長Mike Kayamori表示。該公司將通過其在當地的子公司Quoine Pte提出申請。
Luno的新加坡總經理Sherry Goh表示,該法案”爲行業參與者提供了監管上的確定性,但更重要的是,它爲消費者指明了他們可以信任的平台的清晰概念。”Luno去年獲得了馬來西亞的營業許可證。
Chainalysis的數據顯示,在排名前50位的密碼交易所中,有20家位于亞太地區,在去年上半年的比特幣交易中約占40%。
大型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在新加坡設有辦事處,這個辦事處獲得了Vertex Venture的支持。這家公司是淡馬錫控股旗下的風投。幣安發言人Kathy Zhu拒絕評論該公司是否會尋求新加坡許可證。
新加坡金管局周二在一份通過電子郵件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新法律將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並促進人們對使用電子支付的信心。金管局董事總經理助理Loo Siew Yee表示:
“這個以活動爲本、以風險爲中心的監管架構,使我們能夠適當地應用規則,並對不斷變化的商業模式保持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