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的父親出庭供證時,痛批被告爲了自保撒謊,一邊說把女兒當妹妹,另一邊卻說兩人是“你情我願”,談及傷心處時不能自己眼眶泛紅,法官須休庭讓他平複情緒。
魏瑜嶙 報道
當一名父親從陌生男子那得知對方跟自己女兒發生關系後,他猶豫著要不要回家,因爲他不知該如何把這個消息告訴女兒和家人。提起他發現女兒遭強奸的過程,這名父親昨天在庭上數次紅了眼眶,難以壓抑翻騰的情緒。
一名女子(25歲)疑在2014年7月24日遭人強奸,她當時22歲,是個大學生,事發前兩個月開始到被告王順興(40歲)好友開設的餐館實習。女子案發當日和幾名同事及王順興到Zouk夜店去,王順興在淩晨約4時把酩酊大醉的女子載回他家。
王順興面對強奸和虜拐兩項控狀,女子的父親(57歲,自雇)昨天出庭供證。
受害女子是家中的獨生女,有一個哥哥及一個弟弟。
父親說,女兒的男友早上把她帶回家時,她意識仍不清醒,只說頭很暈,還問自己在哪裏。他懷疑女兒被人下藥,要妻子帶她到附近的醫院檢查,他和大兒子及女兒男友三人則到王順興武吉知馬的住家。王順興當時否認發生事情,聲稱證人的女兒嘔吐,所以替她換衣。
離開王順興家後,這名父親接到妻子電話說改帶女兒到竹腳婦幼醫院去檢查,過後他們聽取醫生的建議到東陵警署報案。
父親敘述,同日傍晚他約見女兒的老板,想通過對方約王順興見面和了解他的爲人。老板形容王順興“是個花花公子,身邊有很多很多女人”。
2014年7月26日傍晚,女子的父親和王順興在快餐店見面,父親說:“在那半小時裏,我覺得王順興試圖證明他跟我女兒有暧昧關系。……他說兩人是你情我願,但我覺得是他強奸了我女兒。
父親回家告知女兒她被強奸全家淚崩
從王順興口中得知他曾和女兒發生關系後,父親一度不知所措。“我回到車上但沒立刻回家,……我不知道該怎麽告訴女兒王順興承認跟她性交。到家後,我告訴女兒她被人強奸,她一臉吃驚,因爲她什麽也記不得。當時我哭了,女兒哭了,連不曾在大家面前流淚的大兒子也崩潰了。”
父親跟著望向被告欄裏的王順興說:“你知道你對我們造成多大的傷害嗎?”說到這,早已眼眶泛紅的他再也說不下去,法官必須休庭讓他平複情緒。
控方昨天在庭上播放父親和王順興兩次見面時錄下的對話,王順興在談話中稱把女子當“好朋友和妹妹”,女子在夜店喝了香槟、馬爹利(Martell)和伏特加等酒,並稱是她提出要求要到他家去的。
控方早前指,當晚女子到夜店後不時與男友互發短信,但她在淩晨3時15分左右不再回複,電話也沒接。她的男友擔心出事,利用iPhone的追蹤功能確認女友的下落,清晨約6時30分找上王順興的住所,結果發現她神志不清地躺在王順興的床上。
女子的父親痛批王順興爲了自保而撒謊,稱把女兒當妹妹,但一逮到機會就強奸她。他同時稱贊女兒的男友是一名紳士,發生這件事後仍繼續照顧她。
心理醫生:案發時
女子處于酩酊大醉狀態
據心理衛生學院高級顧問醫生郭松推斷,女子案發時每100毫升血液含有210至254毫克的酒精,處于酩酊大醉的狀態,不太可能同意跟人發生關系。郭松昨天供證說,依女子醉酒的狀況,她需要八至10個小時才能恢複精神運動機能。
案件下個星期三(5日)續審,女子到時會在清堂的情況下供證。(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