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見一名男子躺在草叢中,好心把他叫醒,臉頰卻被他打一巴掌。
被告楊益文(25歲)日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坐牢一個星期。
控方不服法官的判刑,要向高庭上訴。被告目前保釋等候控方的上訴。
被告案發時是一名人力資源執行員。臉頰被掴的王炯洋案發時是烏節鄰裏警局的警曹。
去年4月15日傍晚,被告和朋友在參加公司宴會後到武吉知馬路百慕樂大廈的一家酒廊繼續喝酒。
16日淩晨,警方接到報案指一名醉酒男子亂發脾氣,于是派遣王炯洋和蘇海米警曹到場調查。
當他們抵達百慕樂大廈,向酒廊職員查問,職員稱鬧事者行爲惡劣,被他們押出酒廊。對方稱鬧事者朝武吉知馬路靠近溝渠方向走去。
王炯洋和同僚循著溝渠方向去找,結果發現一名男子躺在靠近溝渠的草叢裏,身上蓋著樹葉和泥漿。該名男子就是被告。
兩人叫醒被告,被告卻叫他們不要碰他,還用粗話罵他們。王炯洋提醒被告注意自己的語言。怎知,被告朝他左臉打了一巴掌,王炯洋和同僚于是將他逮捕。
根據醫藥報告,王炯洋的左臉頰有觸痛感覺,胫骨擦傷。(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