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工僅40天的緬甸女傭突然用抱枕套緊勒雇主女兒的脖子,傷人後還囑咐她不得通知父母。國家法院判她罪成坐牢22周。女傭不服,要向高庭上訴。
開工僅40天的緬甸女傭突襲雇主的19歲女兒,用抱枕套緊勒她脖子。所幸受害者掙脫無恙,女傭最終爲傷人罪付上坐牢22周的代價。
雖然證據確鑿,但被告蘇來甯(Su Hlaning Hnin)不認罪,不僅否認傷害受害者,還說是對方致傷自己。
女傭也稱自己鼻子的傷勢是事發兩天前在廁所跌傷的。另外,她不留長指甲,不可能抓傷受害者。
經七天審訊,國家法院法官不相信女傭的話,判她罪成坐監。女傭不服,要向高庭上訴。
驗傷報告顯示,從左邊受襲的受害者李奕清,頭部、前臂、頸項、肚子和肩膀的左部都出現淤青。法官說,醫生已證明,受害者身體五個部位的傷勢並非自己弄傷。
受害者被襲後,反鎖在廁所至少15分鍾,不斷發短信催促父母快快回家,直到女傭被遣送給代理爲止。
“她不會策劃這麽戲劇化和惡毒的事件,況且誣賴女傭她也無法得到好處。其實,是她和家人須付出慘重代價。”
事故令受害人母親 從此不敢再請女傭
受害者的母親、即涉案女傭的女雇主經曆此事後,再也不敢聘請女傭,跟她同住50年的84歲母親也得輪流到其他親人家住。
根據判詞,女傭是在今年1月10日,到大巴窯公寓瑞麗大廈(Trellis Tower)工作,爲雇主夫婦、受害者、以及受害者的哥哥和外婆服務。
今年2月18日上午約9時30分,雇主夫婦帶老母親到醫院複診和買菜,兒子去了健身房,只剩女兒和被告在家。
受害者當時坐在客廳餐桌用電腦,站在身後的女傭突然用抱枕套纏住她的頸部,說“看、看”。
她不明所以,于是擡起頭,但裹頸的布卻被拉緊,她本能地拉開,邊掙紮邊站起來。
受害者不斷反抗,但無法記得當時先跌倒還是先撞牆,她的傷勢可能是敲到硬物、牆壁和地板造成。由于女傭一直緊勒不肯放手,受害者心生一計,停止拉布動作,伸手去抓女傭的臉,支開其注意力。
女傭果然松手,受害者用了五分鍾成功掙脫,飛奔跑進房間,卻因慌亂忘了鎖門。
女傭進房後便鎖上門,很生氣地命令她坐在床上。受害者擔心自身安危,嚇得乖乖就範。
女傭用很差的英語說“家庭”和“愛”,她聽不明白,爲了討好女傭,只好點頭同意。女傭過後稍微平靜下來,囑咐她不得通知父母,兩人還合掌約定。
受害者後來鎖在廁所裏,女傭還敲門關懷。她騙說“肚子痛”,其實在裏頭不斷發短信向父母求救,還提醒道,她和女傭說好,父母回家後得裝作無事。
受害者和父母供證時指女傭表現正常,工作時還會唱歌,不會對他們一家不滿。受害者猜測,女傭可能想家,也可能覺得自己不被她一家人所愛。
辯護律師指受害者比女傭高七公分,也比女傭重15到19公斤,女傭不可能可以這麽長時間緊勒她,但法官說,女傭較瘦小但健碩,受害者得費力才掙脫,根本不讓人驚訝。(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