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SGX)分別委任六人和兩人,成爲獨立的紀律委員會和上訴委員會的新成員。
新交所昨日發文告說,新成員的任期昨日生效。新交所是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咨商後委任這八人。
紀律委員會將審理新交所提交的違反挂牌、交易或結算條例的案子。委員會有權施行各種懲罰,包括發布公開譴責、罰款、拒絕讓發行商使用市場、以及要求董事或執行人員辭職。
上訴委員會則審理對新交所的決定和對紀律委員會的決定的上訴。上訴委員會可以維持、推翻或更改新交所或紀律委員會的決定。
六名紀律委員會新成員是:一、德尊律師事務所(Drew & Napier)的開明德(Cavinder Bull)高級律師,他將擔任委員會聯合主席;二、瑞信德律師事務所(RHTLaw Taylor Wessing)的主任合夥人陳聰發,他將擔任委員會副主席;三、GIG Consulting公司董事Cheng Ai Phing;四、華僑銀行(馬)公司高級顧問George Lee;五、TC Capital公司總裁Dr Tommy Tan;六、Finix Corporate Advisor LLP夥伴Soh Gim Teik。
兩名上訴委員會新成員則是:一、貝克麥肯思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McKenzie)糾紛解決主任Chan Leng Sun高級律師,他將擔任委員會副主席;二、Cornerstone Advisors公司董事經理Kan Yut Ke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