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著名美容醫生吳勝興與自己一手創辦的美容醫療公司起糾紛,並與女兒另起爐竈。父女兩人原先被禁止到新公司執業與舊公司打對台,但最高法院上訴庭前天推翻這項裁決,三司也同時下令將吳勝興父女名下的4000萬元資産解凍。
1979年開始執業的吳勝興醫生(61歲)是PPP Laser Clinic(簡稱PPP)連鎖美容診所的創辦人,PPP在新加坡一度有14家分店。
他的代表律師陳錦海形容,吳勝興是“皮膚激光美容之父”,他最初在百利宮(Paragon)開設診所,顧客群主要是富裕階層,診所年收入介于1100萬元至1800萬元。女兒吳明麗醫生(31歲)後來提議把生意擴展到鄰裏去,進而在2011年設立了PPP連鎖美容診所。
PPP由Aesthetic Medical Partners私人有限公司(簡稱AMP)經營,吳勝興曾擔任董事經理一職。吳勝興2013年與公司其他股東發生糾紛,他2015年入禀高庭起訴其中七名股東。AMP和子公司則在2016年對吳勝興、吳明麗和兩人開設的對手公司Quikglow展開訴訟,指吳勝興父女違反受托責任和合約義務。Quikglow的前身是Dr Michelle Goh私人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015年改名爲Quikglow。
雖然官司尚未開審,但AMP去年獲得兩項禁制令:一、凍結吳勝興、女兒吳明麗和Quikglow資産的全球資産禁制令;二、禁止吳勝興和吳明麗到Quikglow執業,也同時禁止Quikglow雇用兩人。
吳勝興和女兒就此提出上訴,由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鄭永光和莊泓翔組成的三司前天批准上訴,撤銷了這兩項禁制令。
吳勝興去年2月辭去AMP董事經理的職務,但他和女兒目前仍持有公司約13.3%股權。他當時向媒體發表聲明說,他不認同大多數股東的經營理念,自2015年中便失去了對公司的控制權力,因此不得已卸下董事一職。
與股東仍有至少四起官司
另一方面,AMP其他股東反指吳勝興和吳明麗自從成立了Quikglow後便企圖搞垮AMP生意,趕走顧客和損毀AMP名譽,好讓Quikglow最終能接管PPP的生意。
吳勝興、吳明麗和幾名股東之間至少有四起未了的官司,審訊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