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六名追債員無法無天,到設在食閣的 “老火湯” 攤位討債,趕走顧客、亂砸東西,警察兩度到場,他們甚至叫警察幫忙討債。
案件發生在2015年1月15日,整個過程曆時1個多小時,被閉路電視拍下。
六名追債員去年11月認罪,其中三人昨天被判坐牢,他們是陳大衛(37歲)、周慶能(40歲)和林文忠(43歲),周慶能罪責最重,判坐牢五個月,林文忠和陳大衛分別坐牢四個月和三個月。
法官下判說,這是較嚴重的非法集會案件,被告等的做法過火,這樣的商業手法無法接受。被告等須受嚴懲,判處坐牢。
被告陳大衛、周慶能和林文忠案發時是Double Ace Associates的追債員。周慶能是公司的首席協調員,而陳大衛是他的下屬。陳大衛負責管理林文忠和另三名追債員楊志明(40歲)、唐偉良(45歲)和李賢賢(40歲)。
根據公司的網站,該公司其中一個追債手法是對欠債人使用強硬手法,強迫他們還債。
案發當天下午1時15分,周慶能等被派到福南數碼生活廣場福將食閣的“老火湯”攤位追債。攤位老板被指拖欠一家公司2萬1000元。他們身穿的黑色T恤印上“追債”字眼。
周慶能、楊志明、林文忠及李賢賢來到食閣,說他們是來討債,要攤位助手李麗麗(35歲)叫老板下來。
四人走進攤內,把燈關掉,讓人以爲攤位沒有營業,並輪流站在攤位前趕走顧客,不讓攤位做生意。
食閣管理部職員和保安員接到通知來到現場,設法調解。後來,陳大衛和唐偉良抵達。
周慶能等不肯離開,要取走收銀機的錢,管理部職員不讓他們拿走。
稱合法追債還要警員幫忙
警方接到報案派遣一組警員到現場,警員警告他們不要擾亂安甯,但他們不肯離開,還向警員挑釁,稱那麽做是合法的。他們還要警員協助他們討債。
陳大衛將帶來的橫幅交給林文忠,要他打開橫幅置放在攤位前,橫幅上有“追債進行中”的字眼。
警方派遣更多警員支援,被告等仍不離開,稱要在食閣用餐,由于被告等沒取走收銀機的錢,因此警員警告他們後離開。
約2時55分,陳大衛和唐偉良離開,周慶能、林文忠、楊志明和李賢賢留下。周慶能和楊志明走進攤內,將飯鍋和收銀機及攤口的器具推倒在地上。周慶能將不同的調味料和食物倒進湯裏,而楊志明則砸壞攤位前的展示牌。
當時食閣的多名職員在場,因害怕不敢阻止。他們再次報警。
陳大衛、周慶能和林文忠承認一項到五項涉及“老火湯” 攤位的控狀,包括非法集會和惡作劇等。陳大衛和林文忠也涉及多起類似案件,他們不認罪,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
至于楊志明、唐偉良和李賢賢,他們也承認涉及 “老火湯” 攤位的控狀,法庭下星期判刑。他們所涉及的多起類似案件也在審前會議階段。(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