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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毒品“合法化”在西方一些國家呼聲越來越高,特別是軟性毒品,例如大麻、LSD、致幻蘑菇等。從目前來看,已經有不少西方國家在逐步進行,例如加拿大、歐洲等一些國家。
在他們眼裏,凡是“合法化”這些毒品的國家都是“先進”、“自由”的,所以遇到這樣的人,我建議你問他們,爲什麽韓國、日本這麽“先進”、“自由”的國家,還要把吸大麻視爲犯罪。
實際上,在毒品“合法化”的國家,也並不是可以自由自在的無限制吸食,法律上同樣做了很多限制,畢竟沒有哪個政府真心願意自己的國家軟性毒品泛濫成災。
關于毒品“合法化”國家的一些真實現狀,我們可以通過一位在歐洲呆了十余年的網友講述來了解一下。
荷蘭
首先你得明白,荷蘭的毒品政策是基于兩個基本原則的:
1、毒品的使用是一個公共健康問題,而不是一個犯罪問題;
2、區分硬毒品和軟毒品。
大麻在荷蘭仍然是受管制的,並非很多人忽悠的大麻天堂、大麻自由,個人使用或者生産大麻仍然屬于不法行爲。而有些所謂的大麻咖啡館,根據法令也並非合法。
這裏要注意,也容易被別有用心的人忽悠,即便是有正常牌照的大麻咖啡館,進去吸的人的身份和用量都必須在規定的範圍內,這樣才能算不違法!
“不違法”和“合法”之間是有本質不同的。合法代表法律明文規定白紙黑字,而不違法很多只能說法律上沒有提起過這個,但真的要追究,仍然是可以的,因爲法律並沒有保護公民吸大麻的權利。
另外,很遺憾的告訴你,如果在荷蘭吸大麻,有可能連飛機都上不了。比如阿姆斯特丹,長久以來對毒品的態度一直是零容忍,別說你攜毒了,吸完大麻後精神恍惚,機場都禁止入內。
千萬不要辯解全球航空公司都這樣,既然荷蘭吸食都合法了,那航空公司憑什麽不讓人登機,完全可以告上法庭啊,所以說法律真沒給吸大麻合法的權利。
荷蘭關于毒品最重要的法律就是鴉片法案,規定了非法交易、生産、栽培、出售以及持有毒品統統算是犯罪行爲。毒品分軟硬兩類,硬毒品包括海洛因、可卡因、冰毒和搖頭丸,軟毒品包括大麻致幻蘑菇這些。
一般警察和檢察官對少量持有供個人使用的毒品調查意願很低,所以鴉片法案中在對于檢察官的指令裏有提到,對于少量持有硬性毒品供個人使用的,毒品沒收,但通常不會對持有人提起訴訟。
當然法案也對“少量”做了定義,不論何種情況這個數量都是低于0.5g。而對于軟毒品比如大麻,法案的數量規定是低于5g。另一些軟性毒品比如致幻蘑菇,幹蘑菇數量是0.5g以下,新鮮的則是5g以下。
捷克
按捷克2010年開始實行的條例,個人最多可持有15g大麻或者1.5g海洛因,只要不超過就不會法律起訴。以前是會按刑事犯罪論處。這個數量真的可以算是歐盟甚至全球都很高的了。
捷克家也是歐盟裏年輕人吸食大麻率最高的國家之一,這個比率達到了15%到34%。再加上捷克周邊的幾個國家關于毒品的立法在收緊,所以近年來捷克隱隱有想拿下“毒品天堂”的桂冠。
在英國吸大麻是非法行爲,但是要購買非常容易,並且警察確實不怎麽管,哪怕在公共場合吸,只要不鬧事,頂多就是警告一下,這算是一個公開的秘密。
英國以前也許吸大麻合法,例如2004年政府將大麻從A類一下子降到C類,但近幾年又調整了法律,大麻已經是B類毒品,這在法律上是明文禁止的行爲。
葡萄牙
2001年,葡萄牙政府規定沒有經過允許使用和持有毒品都是非法的。但持有少量毒品的不法行爲,處罰從以前可能面臨坐牢的刑事犯罪變成了行政處罰,所謂的少量是不超過十天的個人使用量。
值得一提的是,葡萄牙一直是歐盟裏由于注射毒品引發HIV(艾滋病)的高發國。個人如果被發現持有少量毒品的話,就要面臨法庭傳票,將受審于一個三人組成的“勸戒委員會”,對于毒品違法行爲的處罰包括:
罰款,從25歐元到150歐元不等;
對從業者吊銷執照,比如醫生啊出租車司機啊這種;
禁止進入某些場合,比如某些夜總會;
禁止與特殊人群接觸;
禁止出國旅行;
向法庭委員會定期報告個人行蹤;
剝奪其持槍的權利;
沒收個人財産;
停止對其發放的一些社會福利金。委員會可
以根據吸毒者的程度決定以上處罰方式,但是沒有權利強制要求吸毒者戒毒的,即便以上種種處罰都是爲了讓人戒毒。委員會可以要求吸毒者戒毒,但如果對方不願意,只能對其進行罰款而不是強戒。
在葡萄牙,娛樂性大麻使用是法律禁止的,雖然不構成刑事違法,但仍然屬于法律禁止之列並作爲行政違法來處理。對于大麻的種植,哪怕是少量供自己使用,在法律上仍然會面臨起訴。
2003年葡萄牙修改了毒品政策,除了認證的工業大麻種子,任何持有大麻種子都是違法行爲。這條法律使得葡萄牙居民從其他歐洲國家合法的網站或者種子商店買大麻種子的行爲都變成非法行爲。
大麻類煙卷的生産雖然合法但受到嚴格的管制,只有非常非常少數的大麻煙卷商店和商品在葡萄牙是合法的。如果個人持有數量超過以上,對不起,你將被視爲販賣而不是個人持有。
比利時
2013年歐洲共檢測出81種新型毒品,其中光在比利時就查出了10種。比利時的毒品問題,在2010年的公民聲明中也同樣強調一個問題,毒品現象是一個公共健康問題。
所以比利時基于毒品問題的防護更多的是基于對健康問題的考慮,而非犯罪問題。不過這個聲明也非常清楚得劃分出了基于健康問題的防護以及基于毒品犯罪引起社會問題方面的防護。
比利時大麻非刑事化,持有量少于5克,或者少于四分之一盎司,將不會被判刑事處罰,但會受到罰款,第一次被抓罰75到125歐元,一年內如果再被抓到就是130到250歐元。
如果同年再被抓到,不僅罰款數增加到250到500歐元,同時還將受到8到一個月的拘留。當然,如果敢鬧事引起社會慌亂,那就是5K到50W的罰款外加3個月到一年的監禁。
而且雖然少量吸食不算刑事犯罪,但在警局會留案底。警察出具報告,會詳細記錄吸毒的時間地點用量等細節。
在公共場合與未成年人面前吸大麻是非法的,而且在未成年人面前抽大麻被抓到將要面臨的處罰更嚴重。至于種植,哪怕你只種一棵也算是違法行爲。
綜上,我們可以看出,即使在毒品“合法化”的國家,瘾君子們也並不是想吸就吸,政府只是在法律上,把吸食特定毒品的行爲懲罰降到最低或是取消,但依然有自由邊界。
——本文轉自毒言毒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