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與業者合作,今年將進行試驗性計劃,通過科技輔助,加強重型車輛在路上行駛時的安全。
人力部兼外交部及總理公署政務部長陳振泉在國會答複議員詢問時,透露上述消息。
他說,人力部正與陸路交通管理局和交警合作,探討是否能通過科技,改善司機和公路使用者的安全,且了解這些科技的可靠性,以及業者能否承受相關成本。
陳振泉透露,交警將在今年就重型車輛進行試驗性計劃,測試行車記錄儀(tachograph)的效用。該儀器可記錄車輛的行駛速度及司機的資料,相信有助改善司機的駕駛行爲。
他表示,當局將在試驗計劃結束,並完成相關調查結果的分析後,再決定是否強制規定業者使用。
針對議員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選區)有關人力部會否考慮強制規定司機工作時間的提問,陳振泉說,當局采取全面性的措施,以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都受到照顧。
他提到,安全與衛生理事會發出一項職場交通安全指導原則,旨在鼓勵安全駕駛。內容涵蓋多項信息,包括建議司機連續開車兩小時後,應短暫休息約15分鍾,以及每一輪的工作加上加班時間,不應超過12小時等。
陳振泉說,發生意外或有人員受傷時,若公司被發現沒有遵守指導原則,這可成爲法庭加重刑罰的因素。
他提到,在工傷交通事故中喪命的司機或乘客,近年來呈下滑趨勢,從2013年的14起減少至去年的五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