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交易所監管公司的設立並不在于增添或減少規章條例,而是旨在有意義的監管,對所有市場參與者皆有意義,並産生有意義的結果。
新交監管公司(SGX RegCo)總裁陳文仁日前在“2017年湯森路透亞細安管制峰會”(Thomson Reuters ASEAN Regulatory Summit 2017)演講時提醒,過度管制導致優秀公司不來上市,或使投資者轉到不受管制領域投資的結果。
他說:“如果目的是要施行更多規章條例,我可以向你保證不必特地設立一家子公司來負責,因爲增加新規章條例是沒什麽不尋常的。要撤除規章條例才是困難的。”
針對監管要“對所有市場參與者有意義”,陳文仁指出,談到資本市場管制,人們總會傾向聚焦于投資者保護。不過,他提醒不能忽視資本市場存在的原因,是要幫助公司增長、刺激經濟、創造更多工作,以及讓投資者參與這個增長。
因此,管制者在這兩方面須取得平衡。兩級投票制股份結構(dual-class shares)就是一例,決策者因此必須知道各方的看法。此外,管制者必須更開放和透明。
至于管制要能“産生有意義的結果”,他以確保挂牌公司素質爲例指出,除了制定高上市門檻,也得規定安排公司上市的專業服務商必須做“盡責調查”,確保公司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准確。另一方面,如果某個做法太過“鈍”,則監管者會願意調整,例如新交所的“小心交易”警惕,從自動發出改爲在能包括更多有用資料後才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