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漢自編自導自演,通過同夥找人來當兩家空殼公司的董事,代46名客工申請工作准證,前天被判坐牢五年和罰款14萬4000元。
爲46中國客工申請工作准證
周新日(51歲)在2013年5月至8月,指示同夥卓錦寶(譯音,44歲)聘請兩名男子分別當兩家空殼公司的董事,然後以後者的名義,在同年8月至11月爲46名中國客工申請工作准證。雖然他否認有罪並辯稱只是一名司機,可是已認罪的卓錦寶與至少另外三名控方證人,都指證周新日是幕後主使。
周新日前天被判46項抵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名成立後,同意其他四項控狀交由國家法院下判時一並考慮,結果入獄五年和罰款14萬4000元。他表明要上訴,獲准以3萬元保釋出外,處理個人事務和申請上訴。
挂名董事若被捕有一筆“代罪羔羊費”
卓錦寶于14天的審訊中作證時把矛頭指向周新日說,後者提議爲兩家空殼公司All Rounder Builders和NCK建築物色兩名董事。
卓錦寶稱,周新日要他轉述給願意當挂名董事的人知道,他們每人每月可得約1000元薪水、每份准證申請則有500元至1000元進賬,以及一筆2萬元至2萬5000元作爲萬一被捕的代罪羔羊費。
此外,爲准證申請准備文件的女職員也指證周新日,稱她是按照他的吩咐行事,包括在有關表格上填寫挂名董事的名字和職銜等資料。
周新日卻辯稱,他只是一名受女代理雇用的司機,並不是幕後老板。
前天,他被判罪名成立前,通過華語通譯員說:“她(主控官)把我當成大騙子,我不是。我在法庭講事實,我是無辜的。”
然而,王蕙敏法官駁回周新日的辯詞,並指卓錦寶、女職員以及兩名挂名董事的證詞一致。
法官告訴周新日說:“你的辯詞充滿謊言、前後不一致,以及難以讓人置信的巧合。毫無疑問,你是這些罪行的幕後主使。”
主控官促法官判周新日坐牢五六年及罰款14萬2000元。她說,這個破産者的勾當導致46名中國籍客工以爲合法受聘,來到新加坡才發現沒有工作,得自己找工作和住宿。“他從一開始就打算剝削這些員工。”
法官同意控方對刑罰的陳詞。她說:“被告對客工所做的應受斥責,必須對他施加能遏制罪行並足夠嚴厲的刑罰。”
卓錦寶去年認罪後,被判入獄三年四個月和罰款1萬5000元。控方在此案完結後,會決定對女職員及兩名挂名董事采取什麽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