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疑遭兩度強奸後驚魂未定,女子原本擔心身份曝光不願意報警,但男友人勸她必須爲自己討回公道,她才在對方陪同下去報案。
麥裏芝蓄水池公園強奸案昨天續審,受害女子(41歲)的丈夫出庭供證。女子從中國來本地工作多年,2009年結識新加坡籍丈夫,兩人今年初剛結婚,案發時是朋友關系。
女子于2015年2月8日下午約1時45分至3時35分之間,到麥裏芝蓄水池公園運動時,疑遭孟加拉籍建築工人帕莫尼克·利通(24歲)持刀拖入叢林中強奸。
女子的丈夫說,案發當日下午約4時他回複女子的電話時,對方說需要他幫忙。她的聲音聽起來毫無起伏,跟平日性格開朗的她不同,他因此覺得不妥。
他敘述,兩人在公園的咖啡座見面時,她顯得驚慌,說話聲音顫抖,一直急著要離開,並說自己差一點在樹林裏被殺了。在他進一步追問下,女子才透露被人侵犯。
他勸對方報警時,女子起先不肯,他透露:“她說擔心身份在媒體上曝光,而且不知道新加坡警方會如何處理這類案件。”他過後說服女子必須爲自己討回公道,同時避免他人遭受相同命運。
女子最終在同日傍晚到宏茂橋鄰裏警局報案。
當被問及事情對女子造成的影響,丈夫說:“她現在非常害怕一個人去公園,就算要去也會叫我陪她。”
除了女子的丈夫外,當天在公園見到她的幾名工作人員也被傳召供證,他們都說見到女子顯露一副害怕的樣子。
審訊早前揭露,案發當日下午約1時45分,受害女子獨自走在麥裏芝蓄水池公園羅尼走道(Lornie trail)上時,遭被告攔下要求跟她發生關系。利通被拒後,涉嫌拿出折刀抵在她脖子上,捂著她的口鼻,把她拖入距離走道14公尺的叢林裏。
利通被指在滿足性欲後扔掉刀子離開。警方出動辜加警察團到叢林搜查,根據從刀子上采集到的指紋確認他的身份。利通在警署錄口供時承認用小刀嚇女子,之後跟她發生關系,但他昨天在庭上稱文件上的簽名並非他的。
利通面對嚴重強奸、性侵、虜拐和偷竊等共六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四項控狀進行審訊。根據兩項暫被擱下的控狀,利通也涉嫌在案發隔天晚上回到同個公園,偷另一名女子的手提袋,還咬傷一名男子的手指。
案件今天續審,若被判表面罪名成立,被告預料今天開始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