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機構推出的“申請爲代理人輔助計劃”,簡化家長申請成爲嚴重智力障礙孩子代理人的程序,手續費也從數千元降至數百元。
許翔宇 報道
孩子有嚴重智力障礙的家長向法庭申請受委爲代理人(deputy),以在孩子滿21歲後繼續代表他們做財務和生活方面的決定,今後可通過一項新計劃,大大簡化申請程序,並且能把數千元手續費,降至約400元或更低。
這項名爲“申請爲代理人輔助計劃”(Assisted Deputyship Application Programme),是家庭及社會發展部、家事司法法庭,以及新加坡智障人士福利促進會(MINDS)三方攜手推出,主要對象是先天有嚴重智障,自小無法爲自己做重要決定的人士。
計劃前年在MINDS試行,已有23名家長通過計劃,申請爲孩子的代理人。
新計劃目前也已在另四所學校推出,即AWWA屬下的特別學校、憶恩學校(Eden School)、新光學校(Pathlight School)及聖安德烈自閉症學校(St Andrew’s Autism School)。上述五所學校每年共有200名畢業生。計劃明年預計可推展至恩園學校(Grace Orchard School)、慈光學校(Metta School)和彩虹中心。
自2008年實施的心智能力法令,允許人們在心智健全時制定持久授權書,委任一名被授權人(donee),在日後心智退化時,被授權人可代爲處理財産等事務。法令也讓智障者的父母申請成爲子女的代理人。
現有法令允許父母在咨詢醫療人員的情況下,代缺乏心智能力的孩子進行醫療或護理方面的決定。如果孩子未滿21歲,家長能以合法監護人身份,代爲處理。一旦孩子過了21歲,家長一般需向法庭申請成爲代理人,以繼續代孩子處理日常生活及錢財事務,其中可包括管理銀行賬戶或公積金戶頭,以及決定能否出國等。
申請過程只需兩三個月
然而,許多家長反映,申請受委爲代理人的手續繁瑣,包括得由醫生證明孩子缺乏心智能力、填寫複雜的法庭文件,而如果請律師代辦,則需承擔高昂的律師費。新計劃下,家長可通過格式化的申請表格提出申請,以及借助一份劃一的“心智能力評估表格”,讓特別學校的心理治療師爲孩子進行心智能力評估。家長可將評估報告提呈法庭,無需再出示醫藥報告。計劃也會爲家長安排無償律師服務,協助他們自行填寫法庭文件。整個申請過程只需兩三個月。
代理人申請程序所需的醫藥報告和律師費介于3000元至9000元。計劃下,家長只需支付的庭費等費用,介于250元至400元。
新協立綜合設施(Enabling Village)昨天爲特別學校的心理醫生舉行培訓課,講解心智能力評估表格的使用。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長陳川仁到場聆聽講解會後受訪時說,出于對特需孩童的尊重,爲他們委任代理人之前,讓他們接受心智能力評估是有必要的。“我們同社區夥伴和家長、醫療及司法界合作推出的計劃,可顯著簡化代理人申請程序及減少費用。我們鼓勵家長趁孩子未從特別學校畢業前,通過校方借助新計劃申請爲代理人。”
位于新協立綜合設施的社區心理服務團之前協助MINDS推行新計劃。該機構理事長陳仁安說,心智能力評估表格的推出非常適時。“特別學校的心理治療師對有關孩童較熟悉,能更有效地進行心智能力評估。表格涵蓋的事項頗全面,能爲法庭提供處理代理人申請所需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