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一家曾經業務遍布世界各地的成功企業在創辦人過世後陷入糾紛的漩渦中,公司生意多年來停滯不前,法官形容打官司俨然已成爲該公司的主要業務。
由本地已故企業家方守義于1972年成立的義信(新加坡)有限公司(Airtrust(Singapore),簡稱義信公司),自他2008年去世後就官司不斷。公司過去主要提供石油與天然氣物流服務。
在最新一起剛結束的案件中,方守義的長女方玮琳獲判勝訴,高庭裁定公司前董事經理高彩召持有的約6%股份是替遺産擁有人保管的。方玮琳是方守義遺産的受益人之一。
至今累積至少七份判詞
對于這家官司累累的公司,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莊泓翔在前天發表的判詞中提到,雖然義信公司至今資産豐厚,但可悲的是沒完沒了的糾紛導致公司生意停頓。各派系之間連串的糾紛至今已累積了至少七份判詞,加上待審的案件,判詞數量可能會繼續增加。
法官說:“(自方守義去世後)公司的主要業務就是打官司。”
方玮琳去年7月中起訴高彩召,促請高庭裁定:一、高彩召手上的60萬股普通股是替遺産擁有人保管;二、她在行使投票權時必須遵守遺産執行人的指示。這60萬股相等于義信公司約百分之六的股份。
方玮琳當時的當務之急是阻止高彩召在去年7月20日召開的常年股東大會上,行使這6%股份的投票權。
方玮琳預料公司會在大會上提出委任新董事的事宜,她擔心高彩召會利用投票權影響誰能進入董事會,進而打亂義信公司已對她展開的訴訟。相關訴訟涉及義信公司起訴高彩召違反受托責任。
高庭在常年股東大會舉行的前一天批准方玮琳的申請,向高彩召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她使用相關股票的權益在委任董事一事上投票。
案件今年初回到高庭進行審訊,莊泓翔法官指出,高彩召對于這些股票的實益擁有權歸誰給予了四個不同版本的說法。法官認爲,她爲了繼續掌控這些股票而捏造各種說辭。
法官最終裁定高彩召只是代爲保管該6%的股份,她在行使這些股票的投票權時必須遵照遺産執行人彙豐信托人(HSBC Trustee)的指示。(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