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兩名男女三天前被控砸實龍崗一家食肆的碗盤和桌椅,昨天又有一名男子被控上國家法院。
共有三男一女涉案,被告洪信寶(48歲)是第三個被控的嫌犯,案件將在本月21日過堂。他以5000元保釋。
案件發生在實龍崗路上段的潮州食肆興隆潮州糜飯,根據控狀顯示,被告被指在上個月27日淩晨約3時45分,與彭佩佩(40歲)和陳松明(46歲)共謀鬧事,亂丟桌子、椅子和碗盤。
控狀指被告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如果罪成,被告可被判坐牢最長六個月,或罰款最多2500元,或兩者兼施。
涉案的龐佩佩和陳松明已在本月31日被控,各面對一項行爲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他們各以5000元保釋、龐佩佩和陳松明的案件分別在6月7日和6月21日過堂。
第四名男子仍未被控,他目前還在接受警方調查。(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