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航地勤服務人員把乘客名單丟在候機室的垃圾桶裏引起投訴,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裁定提供地勤服務的新翔集團子公司違反有關法令。
去年7月27日,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接到投訴,指虎航前一天一趟航班的乘客名單被丟在樟宜機場候機室的垃圾桶裏,投訴者擔心在場的任何人都可以撿取該名單。
委員會的調查顯示,新翔集團(SATS)子公司Asia-Pacific Star(簡稱APS)的一名職員在打印乘客名單時,因紙張不夠,名單打印不完整。過後,職員填補了打印機的紙張,重新打印一份,便把之前不完整的名單丟在垃圾桶裏。
名單上有該航班乘客的個人資料,包括名字、訂票記錄編號、座號及目的地。掌握了乘客的名字和訂票記錄編號,就能通過虎航的“管理預訂”平台,知道乘客的全名、護照號碼、住址、電話號碼、電郵地址及購買機票的信用卡的最後四個數字。
然而,不論是投訴者或虎航、與虎航有地勤服務合約的新翔集團及APS,都說不出垃圾桶裏的名單上有多少名乘客資料。
委員會經過調查後,日前發表判詞裁定APS沒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指示這家公司檢討清除個人資料的程序、根據本身的運作,制訂個人資料保護方針,以及給予職員培訓和進修。
虎航使用新翔集團的地勤服務,後者分包給APS,由APS負責管理登機過程,包括打印乘客名單給空服人員,以便航班抵達目的地後交給當地的入境處。
涉及本案的三家公司都說,它們有足夠的條規保護個人資料,本案是APS職員疏忽造成的單一事件。
虎航與新翔集團的合約注明,後者在提供服務時,程序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虎航地勤服務手冊也明確規定,供應商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要求,包括不得隨意公開乘客資料。
虎航和新翔集團沒違法
考慮到虎航能合理地期望新翔集團履行合約確保APS保護資料,尤其是虎航不監管APS的職員,委員會裁定虎航沒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
新翔集團則明確要求APS遵守法律和條規,包括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此外,它有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關的職員行爲守則及公司條規,後者包括如何妥當清除個人資料,包括使用切碎機處理這類文件。這家地勤服務公司也定期向包括APS在內的集團職員,發出最新資料及提醒他們有關義務。它每年進行自我評估,要求APS總經理確認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定。委員會因此裁定新翔集團沒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
至于APS,委員會認爲它的做法不足,只是單憑新翔集團的措施,似乎沒根據集團的規定制訂符合本身運作的程序。“考慮到擅自讀取個人資料而可能出現的嚴重後果,APS應高度保護這些個人資料,特別是要小心和妥善清除含有個人資料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