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新加坡衛生部通報初步統計:今天新增確診24例,6萬2339例。新增病例當中,境外輸入5起,本土病例19起。
昨日(6月15日),新加坡內部安全局發文告指出,40歲本地男子姚俊威在內部安全法下被拘留兩年。內安局指出,姚俊威爲獲取金錢報酬,試圖通過到新加坡政府機構任職、向新加坡一些人士索取資料等行爲,收集新加坡的有關情報,同時,他也爲外國情報部門物色人員。


李光耀公共政策學院發言人表示,將會加強學生的監督和提高風險意識,並稱對任何會損害國家利益和安全的行爲保持零容忍態度。新加坡內安局表示,“新加坡政府嚴謹看待任何與外國政府建立不當關系,並聽命于外來勢力、參與有害我國安全和利益的活動,包括雙邊關系。” 新加坡曾出現過的一些間諜案 新加坡逮捕美國領事、ICA官員1961年初,美國中央情報局派特工收買新加坡政治部的一名官員。政治部就是現在的內部安全局。中央情報局政治部承諾給予這個官員優厚報酬,並保證,萬一東窗事發,會把他和家人送去美國,保證前途。該官員三天之後向上司柯裏頓報告,柯裏頓向總理李光耀報告。李光耀給柯裏頓下指示說,“必須徹查此事,任何方面都不放過;追根究底,不能罷休。但,要時刻謹記,我們不是在跟敵人周旋,而是在處理朋友的該死的愚蠢行爲”,並下令設圈套。1961年4月,三個美國人不知事情已敗露,鑽進了圈套。三人到了烏節路附近的一家公寓內,准備用測謊器測試該名官員是否誠實,結果被一網打盡,當場被捕。三人當中,一人是美國駐新加坡領事,有外交豁免權,新加坡政府只能放人;另外兩人,一個是CIA駐曼谷官員,一個是CIA駐吉隆坡官員,新加坡政府發出爲期一年的扣押令。按新加坡法律,如果罪名成立,可判12年監禁。美國駐新加坡總領事對此案一無所知,引咎辭職。4月15日,美國國務卿賴斯克親筆簽名,給李光耀致信,稱:“獲悉貴國政府發現美國政府的某些官員在新加坡從事不正當的活動,我感到非常痛心。我要讓閣下知道,兩國政府之間的友好關系因這次不幸事件而受損,令我萬分遺憾。新任政府十分認真地對待此事,准備檢討這些官員的行爲,采取適當的紀律處分。”李光耀通過英國駐新加坡最高專員(即大使)薛爾克向美國傳話,如果美方支付1億美元給新加坡政府作爲經濟發展之用,新加坡願釋放二人,同時保密。美國回應,願意支付100萬美元,但對象不是新加坡政府,而是執政的人民行動黨。李光耀大怒,認爲此舉是在收買政治領袖,是嚴重的侮辱。在薛爾克再三斡旋下,新加坡政府一個月後釋放了ICA的那兩名官員,警告他們不得再犯。李光耀在回憶錄裏寫到,“我們希望這番警告會受到重視,卻怕說了也等于白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