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爲閃避前方的汽車,德士司機突然轉換車道,避開了汽車,卻與電單車相撞,導致電單車騎士受重傷,身體多處骨折。
被告林亞李(55歲)昨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控狀,法官判他罰款4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三年。
案情顯示,去年9月5日晚上7時,被告駕駛德士沿著泛島快速公路,朝樟宜機場方向行駛。
被告駕駛的德士跟在一輛汽車後面,德士與汽車有三到四輛車的距離。
後來,前方汽車的煞車燈亮起,接著停車。被告來不及停車或減速,在德士將要撞到汽車時,突然轉向左邊車道。
當時,周業鴻(52歲)騎著電單車在左邊車道行駛,電單車後面跟著一輛車子。被告突然轉換車道,導致德士與電單車相撞,周業鴻被抛飛25公尺。
與此同時,電單車後面的車子來不及煞車,撞向德士車尾。車子司機沒有受傷。
周業鴻過後被送入醫院治療,留醫41天,10月21日出院,
根據醫藥報告,周業鴻左邊兩根肋骨、胫骨和左鎖骨折斷,臉部和身體割傷,以及肺組織損傷等。(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