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前總統參選人陳清木醫生入禀高庭挑戰何時該啓動民選總統“保留機制”,代表律師和總檢察署昨天完成陳詞,法官預料約一個星期後作出裁決。
曾是人民行動黨議員的陳清木是上一屆2011年總統選舉的候選人之一。
他是在上個月5日,通過CR拉惹高級律師(Chelva Rajah)入禀高庭挑戰憲法,希望高庭闡明爲何第一任民選總統是從前總統黃金輝算起,以致下屆總統選舉須啓動保留選舉機制。陳清木促請法庭定奪,這麽做是否符合我國憲法中,兩項與保留選舉機制細節有關的條文。
總檢察長被列爲這起案件的答辯人。高庭法官羅賜安昨天花了約三個半小時在內堂審理這項申請。
代表總檢察署陳詞的副總檢察長哈裏古瑪事後告訴媒體,法官清楚事情急迫,透露將在約一個星期後發表裁決。
國會去年11月通過修憲法案,對民選總統制作出多項修改。其中一個重要的改變是,政府確立一套“保留選舉”機制,只要任何一個種族連續五屆總統任期沒有擔任總統,下一屆總統選舉就保留給該族候選人。
而政府聽取總檢察署的意見後,決定把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視爲我國第一位民選總統。
換言之,我國的民選總統制度已進入第五任,而過去30年都沒有馬來族當選總統,那下屆選舉就應保留給這個族群的候選人。
黃金輝之後的曆任民選總統依序爲王鼎昌、納丹(兩任)和陳慶炎總統。
指去年修憲違法
拉維申請上周被駁回
陳清木今年3月曾就啓動保留選舉機制一事召開記者會。他認爲,黃金輝是受委而非人民選出的總統,所以在計算何時啓動機制時,不應該回算至黃金輝的任期。繼黃金輝之後出任總統的王鼎昌,才廣泛被視爲首位民選總統。
另一方面,拉維律師早前也入禀高庭質疑民選總統制度和去年的修憲法案違反憲法,不過高庭本月中判定他的申請不符合法律條件,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