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總理李光耀的女兒李玮玲醫生回應李顯龍總理的聲明說,父親一直不滿何晶裝修歐思禮路38號的計劃。
李總理昨天在國會發表聲明透露,父親李光耀曾同意李總理夫婦提出的一個方案,就是在歐思禮路38號不拆除的情況下,重新裝修發展。
這包括拆除私人生活空間以保護隱私,保留有曆史意義的地下層飯廳,強化房子結構,重新打造另一個獨立的生活空間,確保房子能繼續讓人居住。
李光耀後來也和建築師會面,看了計劃書並批准加強地基和裝修房子的計劃,甚至在2012年3月28日簽名授權,向市區重建局提呈發展申請。
不過李玮玲昨晚在個人面簿發貼文說:“爸從來都不滿何晶所謂的裝修歐思禮(房子)計劃。他一直在思尋怎樣才能拆掉歐思禮(房子)。”李光耀幼子李顯揚隨後轉發這則貼文。
李總理也在聲明中提到,2011年3月,李光耀曾就是否拆除故居,詢問一些報章總編輯的意見。所有總編都認爲,考慮到房子有重要的曆史意義和遺産價值,他們希望房子能保留。
李玮玲在貼文中說,她曾看到父親與總編們就故居拆留問題的電郵往來,以及父親爲此苦惱不安的樣子。李玮玲因此發電郵指責總編們,要他們不要打擾父親,也不要再同父親提故居拆留的事。
李顯揚再質疑成立委員會
李顯揚昨早則再度在個人面簿發文,對探討如何處置李光耀故居的部長委員會提出質疑。他說,由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領導的委員會不應介入李總理和其弟妹的私人糾紛,並質問張志賢“是否相信秘密部長委員會是重新審查已獲法庭認證的遺囑的正確方式”。
李顯揚也附上一份今年5月12日與姐姐李玮玲,以李光耀遺囑執行人身份發給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的信。黃循財是上述部長委員會的成員之一。
他們在信中指李總理和委員會不斷嘗試探討李光耀是否准備接受保留故居是“荒謬”的行爲。
李顯揚也在他的貼文中再次提及,由李總理“下屬”組成的委員會不應判定總理與弟妹之間的私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