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加坡警察部隊、民防部隊和教育部代表組成的內政團體理事會將監管學生警察部隊和學生民防團,爲兩支學生團創造更緊密的協作機會,提升學習體驗。
內政團體法案(Home Team Corps Bill)昨天在國會三讀通過。教育部兼通訊及新聞部高級政務部長普傑立醫生在法案進行二讀辯論時指出,法案取代現有的學生警察部隊法令(NPCC Act)。這個法案在1974年推出,確認學生警察部隊在國家建設中扮演的角色。目前,學生警察部隊法令由教育部和內政部共同執行。
學生民防團則自2005年成立,目的是擴大現有學校制服團體,爲學生提供更多課外活動,提供機會讓學生參與社區的民防與緊急應對計劃。學生民防團成立至今12年,目前有35個單位,約2500名團員。
議員建議在小學
設學生警察部隊和民防團
普傑立說:“推出內政團體法案將確認學生民防團的角色,通過一個包括警察部隊、民防部隊和教育部代表的內政團體理事會來監管學生警察部隊和學生民防團。這將爲兩支團隊創造更密切的協作平台,提升學生團員的學習體驗,與此同時保持兩支團隊各有的特色。理事會也能更有效地管理學生警察部隊和民防團。”
三名議員針對內政團體法案發言,關注當局如何鼓勵更多學生參加學生警察部隊和民防團,並通過學生團爲內政團隊培養人才等。
議員楊益財(丹戎巴葛集選區)建議,在小學設學生警察部隊和民防團,讓學生有更長的服務時間。他也詢問,參加這兩支學生團的青年可否優先參加警察和民防部隊實習計劃等。黃國光(義順集選區)也關注外籍學生在團體的參與程度。
普傑立答複時說,約11%團員是永久居民和外籍學生。設立學生制服團體取決于人手安排、需求等因素,參加制服團體的學生占三分之一。
他指出,出身學生警察部隊和民防團的應征者不享有“優先待遇”,內政團隊會公平評估每名應征者,但有學生警察或民防團背景的應征者一般表現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