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駁回陳清木醫生對國會從前總統黃金輝開始計算來啓動“保留選舉”的挑戰,陳清木在昨天上訴申請截止前,要求最高法院上訴庭推翻高庭的這項裁決。
上屆總統候選人陳清木醫生(77歲)昨天通過私人助理陳仲煕回複《聯合早報》詢問時,證實他指示律師就高庭裁定他對“保留選舉”的挑戰失敗提出上訴。
高庭上星期五(7日)駁回陳清木醫生的挑戰時,裁定國會今年修正總統選舉法令,把前總統黃金輝列爲啓動“保留選舉”機制的第一任總統,“並非不合法或無效或有違憲法”。羅賜安法官說,國會不但有權選擇從哪一任前總統開始算起,該位前總統也不一定非得是民選的。
陳清木醫生于裁決出爐的當晚在面簿發貼文說:“我當然對結果感到失望,並會在本周末之後宣布是否上訴。”
陳清木醫生通過CR拉惹高級律師在今年5月入禀高庭,促法官裁定計算啓動保留選舉的首任總統應是由新加坡人民選出並任期達六年的總統,因此總統選舉法令修正後從黃金輝開始計算是不合法及無效的。
不過,法官不以爲然,並指出國會對第一任的選擇是一個政策決定,而這是在法庭的司法範圍之外。國會大可如CR拉惹高級律師陳詞所求,從首位民選總統王鼎昌開始計算,或者把王鼎昌之後的任何總統列爲啓動保留選舉的第一任,但國會同樣有自由從黃金輝的任期開始計算。
去年11月國會通過修憲法案,對總統選舉制度作出多項修改,包括推行“保留選舉”機制,即若最近五屆的總統中都沒有某個種族的代表,下一屆總統選舉就保留給該族的候選人。
政府決定由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爲計算啓動“保留選舉”的第一任總統。黃金輝過後的曆任民選總統依序爲王鼎昌、納丹(兩任)和陳慶炎總統。由于我國過去五任總統都不是馬來族,所以下屆選舉保留給馬來族群的候選人。
最高法院上訴庭今天審理拉維上訴
因此,在2011年總統選舉四角戰中微差落敗的陳清木醫生,無法角逐今年9月的總統選舉。這名人民行動黨前議員在政府委任憲法委員會檢討改進總統制度之際,就率先宣布有意參加來屆總統選舉。
另一方面,最高法院上訴庭今天傍晚審理拉維律師針對總統選舉制的上訴。拉維早前也入禀高庭質疑總統選舉制度和去年的修憲法案違反憲法,但他的申請不符合法律條件而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