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木醫生質疑國會從前總統黃金輝開始計算來啓動“保留選舉”,他的這一挑戰昨天被駁回。高庭裁定,國會不但可以選擇要從哪一任前總統開始算起,選擇也不必局限于前總統是民選與否。
高庭法官羅賜安在研究了憲法以及相關報告後,裁定國會今年修正總統選舉法令,把前總統黃金輝列爲啓動“保留選舉”機制的第一任總統,“並非不合法或無效或有違憲法”。
法官在68頁判詞中指出,國會大可如陳清木醫生的律師CR拉惹陳詞所說,從首位民選總統王鼎昌開始計算,或者把王鼎昌之後的任何總統列爲啓動保留選舉的第一任,但國會同樣有自由從黃金輝的任期開始計算。
“……國會對第一任的選擇是一個政策決定,而這是在法庭的司法範圍之外。”
法官在解讀憲法時也注意到,國會在通過修正法案時的想法及考量,包括新加坡上一次有馬來族總統是46年前的事了。
“最近的憲法修正反映了,重新強調總統團結人民的角色,以及爲了總統能執行那個角色,深信那個公職須代表我國多元種族的特征……我接受辯方的陳詞,即考慮到總統代表性的角色,從確保總統有多元種族代表的角度來看,總統是人民或國會選出來的都沒有分別。”
去年11月國會通過修憲法案,對總統選舉制度作出多項修改。其中一個重要的改變是,政府推行“保留選舉”機制,即若最近五屆的總統中都沒有某個種族的代表,下一屆總統選舉就保留給該族的候選人。
政府決定由首位行使民選總統權力的黃金輝,爲計算啓動“保留選舉”的第一任總統。黃金輝過後的曆任民選總統依序爲王鼎昌、納丹(兩任)和陳慶炎總統。由于我國過去五任總統都不是馬來族,所以下屆選舉保留給馬來族群的候選人。
這意味著參加上屆總統選舉的陳清木醫生(77歲),無法角逐今年9月的總統選舉。這名人民行動黨前議員在2011年的總統選舉四角戰中,微差敗給陳慶炎博士。去年3月,在政府委任憲法委員會檢討改進總統制度之際,陳清木率先宣布有意參加來屆總統選舉。
陳清木通過CR拉惹高級律師在今年5月入禀高庭,促法官裁定計算啓動保留選舉的首任總統應是由新加坡人民選出並任期達六年的總統,因此總統選舉法令修正後從黃金輝開始計算是不合法及無效的。
副總檢察長哈裏古瑪高級律師代表政府,反對陳清木的挑戰時說,憲法並沒有限制國會得指定哪一位前總統爲啓動保留選舉的第一任,只要該位總統是在修憲于2017年4月1日生效之前上任。若國會打算局限于哪一位前總統來計算啓動保留選舉,它會在修憲時明文反映有關限制。
陳清木:本周末後宣布是否上訴
陳清木醫生昨晚深夜在面簿發貼文說:“我當然對結果感到失望,並會在本周末之後宣布是否上訴。若要上訴,他最遲必須在下個星期三提出。
另一方面,拉維律師早前也入禀高庭質疑總統選舉制度和去年的修憲法案違反憲法,因他的申請不符合法律條件,已被駁回。然而,他已提出上訴。
國會大可如陳清木醫生的律師CR拉惹陳詞所說,從首位民選總統王鼎昌開始計算,或者把王鼎昌之後的任何總統列爲啓動保留選舉的第一任,但國會同樣有自由從黃金輝的任期開始計算。“……國會對第一任的選擇是一個政策決定,而這是在法庭的司法範圍之外。”
——高庭法官羅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