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馬來西亞籍毒犯在前天緊急提出的暫緩行刑申請被駁回後,昨天被正法。
中央肅毒局昨天發表文告說,巴峇加蘭(Prabagaran,29歲)昨天已在樟宜監獄問吊。
巴峇加蘭于行刑的三天前向本地最高法院上訴庭申請暫緩送他上絞刑台。無償律師朱正熙以巴峇加蘭在馬國有上訴未審理爲由,要求讓巴峇加蘭活命。
巴峇加蘭于今年初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當地高庭強制馬國政府把他在新加坡走私毒品罪成的案件提交海牙國際法院。
只是要無限期推遲行刑
三司:申請濫用法庭程序
馬國高庭以不能幹預爲由,駁回他的申請。他已向馬國上訴庭提出上訴。
新加坡最高法院上訴庭前天審理巴峇加蘭暫緩行刑的申請後,即席拒絕訴求。
三司指出,各國的法庭有權按照本身國家的憲法及法律行事。巴峇加蘭暫緩行刑的申請沒有法律根據,他的申請是濫用法庭程序,用意是要無限期推遲執行死刑。
三司指出:“批准我們面前的這個申請,只會鼓勵已被定罪的罪犯在國外法庭或審裁庭展開訴訟,妨礙及拖延(本地的)司法進程。”
窮盡一切求生管道的巴峇加蘭,昨天爲他走私毒品到新加坡付出沉重的代價。
巴峇加蘭在2012年4月12日清晨5時15分,開著一輛馬國注冊的汽車進入新加坡兀蘭關卡時,車子被搜出兩個含有總共22.24克二醋嗎啡(海洛英的違禁成分)的包裹。
22.24克二醋嗎啡足以滿足約265名瘾君子一周。
巴峇加蘭否認走私毒品,辯稱對汽車有海洛英完全不知情。不過,高庭在2014年審訊後裁定他罪名成立,並因總檢察署沒發出讓他免死的合作證書而判他死刑。
走私超過15克二醋嗎啡的毒犯可被判死刑。
最高法院上訴庭隔年10月駁回他針對罪成和刑罰的上訴。他去年以濫用毒品法令條文違憲爲由,要求最高法院上訴庭檢討上訴庭駁回他上訴的裁決,但訴求失敗。
巴峇加蘭于法律訴訟過程中都有律師代表。他的總統特赦請願也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