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科學局的稽查員昨天一早就到全島多處展開例常檢查,該局發言人說,被檢查的香煙零售店都遵守條例,用簾子或拉門遮蓋煙草産品,只有一些業者因使用顔色鮮豔的香煙櫃而接獲當局提醒,沒有人在行動中接獲警告或需要進一步接受調查。
煙草産品禁止展示條例昨天正式生效,衛生科學局在首日的稽查行動中並未發現任何違例者,但有業者因使用顔色鮮豔的香煙櫃而接獲當局提醒。
國會去年三讀通過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修正)法案,規定零售業者把煙草産品放在不透明的閉合式儲藏空間內。顧客詢問價格時,業者才可出示一份沒有圖片的價目表。
條例生效首日,衛生科學局的稽查員一早就到全島多處展開例常檢查。《聯合早報》記者昨早10時,也隨同其中一組約10名稽查員,到金文泰一帶了解情況。
在以往的例常檢查中,稽查員主要檢查業者是否有賣煙執照。但從昨天起,稽查員也會注意業者是否按條例存放香煙,以及價目表是否遵循應有的格式。
記者跟隨的稽查隊伍,在一小時內走訪了金文泰地鐵站附近的四家香煙零售店。他們都已改裝或安裝新的香煙櫃,沒有人因違例而接獲警告或接受調查。
至于全島各地,衛生科學局發言人說,被檢查的香煙零售店也都遵守條例,用簾子或拉門遮蓋煙草産品。沒有人在行動中接獲警告或需要進一步接受調查。
不過,仍有小部分業者因不清楚條例細節,接獲當局的提醒。
根據新條例,香煙儲存櫃必須使用黑、白、灰等素色,不可選用會引起顧客注意的亮色系或特別設計。
在金文泰巴士轉換站,一家小型便利店使用了橙色的香煙櫃,櫃子上還有白色條紋樣式。
便利店店員吳再福(34歲)受訪時說:“店裏的香煙櫃已經使用好幾年,我們原本以爲只要安裝簾子遮蓋就沒有問題,卻忽略了顔色上的要求。我們會再和煙草公司洽談,盡快改善現有的櫥櫃設計。”
新條例實施後,如果違例,業者可被罰款最多1萬元、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罰款多達2萬元、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新條例的目的是爲減少煙草産品廣告效應對非吸煙者的影響,同時避免沖動購買的情況,但受訪煙客對條例成效的看法不一。
抽煙已有20多年的陳瑞龍(49歲,技工)說:“不透明的香煙櫃其實很好認,有意買煙的人一看就知道哪裏買得到煙,不太可能因爲看不到就不買。”
正在戒煙的許亞男(29歲,設計師)說:“我的煙瘾不大,但每次看到有人賣煙,就會習慣性買一包。過去一個多月來,商家陸續遮蓋香煙産品,我因此常常忘了買煙,吸煙量不知不覺中減少了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