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以海能達及其美國公司涉嫌專利侵權爲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分別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和美國伊利諾伊州的北部聯邦地區法院提起專利訴訟,涉及7項美國專利。
伴隨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正式“專利亮劍”,宣告了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與海能達之間的“市場份額暗戰”轉變爲“專利技術明戰”。
2017年3月至7月,以專利侵權、侵犯商業秘密爲由,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先後在美國、德國和澳大利亞等多個國家起訴海能達。
面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發起的淩厲攻勢,海能達並未“坐以待斃”。
一方面,在全球多個國家積極應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起訴,另一方面,海能達也在中國和美國發起一定的反擊。
在美國,2017年8月至12月,海能達先後以專利侵權、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爲由,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分別訴至美國俄亥俄州北部聯邦地區法院和美國新澤西州聯邦地區法院。
而在中國,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海能達先後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專利侵權爲由,在北京、深圳、廣州等多地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提起訴訟。
截至目前,雙方之間的訴訟大戰部分已有一審判決結果。
1)美國市場:
2018年11月16日,ITC作出了最終裁決,裁定海能達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專利號爲7,369,869、7,729,701、8,279,991的3個美國專利的部分權利要求侵權,並針對海能達的侵權産品頒布了有限排除令和制止令。
2020年3月5日,伊利諾伊州法院法官作出一審判決,支持陪審團裁決結果,認爲海能達侵犯了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一項或多項商業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及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合計7.65億美元。
2)德國市場:
2018年7月17日,曼海姆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爲海能達德國子公司在德國銷售的部分對講機産品的靜噪和噪音抑制功能對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1項德國專利造成侵權。
2018年11月20日,德國杜塞爾多夫地區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爲海能達及其德國子公司在德國銷售的部分對講機産品的TDMA直通模式和虛擬集群功能組合對摩托羅拉的1項德國專利造成侵權。
3)中國市場:
2019年10月22日,就海能達訴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專利侵權兩案,廣州知識産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海能達的訴訟請求。
2020年1月,就海能達訴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摩托羅拉系統(中國)有限公司不構成限定交易行爲,也不構成拒絕交易行爲。
截至目前,不論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海能達在與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訴訟對決和較量中,海能達吃到的敗仗次數明顯更多。
技不如人:海能達發明專利持有量少于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