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和中國的法院啓動年度交流機制,以便更了解彼此的司法制度和程序,爲今後深化合作鋪路。
新加坡大法官梅達順(Sundaresh Menon)昨天帶領約十名法官、律政部官員在北京參加了首屆新中法律與司法圓桌會議。本次會議由他和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首席大法官周強聯合主持,主題是“新世紀的司法公義”。
梅達順和周強昨天簽署關于加強司法合作的諒解備忘錄,內容包括把新中法律與司法圓桌會議正式確立爲年度機制。這是繼新中雙邊合作聯合委員會、社會治理論壇、領導力論壇等機制之後,兩國之間的又一個定期雙邊合作與交流的機制,也是兩國首次在司法領域開辟合作平台。新加坡是首個與中國開展類似司法圓桌會議的亞洲國家。
梅達順昨天在會議上講話時說,圓桌會議是兩國法院發展關系的重要裏程碑。他說:“兩國法院能通過圓桌會議促進和強化司法交流、深化合作、互相學習,攜手應對共同挑戰。”
梅達順提出兩國可展開司法合作的三個領域是:互相承認和執行財務判決、法官培訓、“一帶一路”倡議。
他指出,隨著經濟全球化,跨境商務糾紛將越來越多也越來越複雜,法院需適應好處理和執行跨境商務糾紛的工作,企業和個人也希望擁有可靠的司法工具,來解決糾紛和保護資産和知識産權。他因此預計,兩國法院將越來越需要協調彼此法院的程序和商業相關的法律。
據新加坡高院的文告,梅達順昨天分別會見了周強和中國最高檢察長曹建明。
梅達順與周強會見時重申兩國法院關系良好,並討論了如何在日益全球化和國際交易越來越多的背景下,深化司法問題的務實合作。雙方同意,在互相承認和執行商務判決、法官培訓和“一帶一路”倡議方面,雙方拓展合作的空間很大。
梅達順與曹建明午餐時,雙方也同意兩國的法律合作是密切和有效的。
學者:司法合作符合新中雙方需要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王江雨接受《聯合早報》采訪時分析,加強互相承認和執行財務判決方面的合作,符合新中兩國雙方面的需要。
他解釋:“中國法院自然希望在國內所做裁決可以在海外逐步獲得認可,這是中國推廣軟實力的一部分。而新加坡正努力把自己打造成地區的商事法院,如果所做的判決不獲中國這個亞洲最大法域和最強經濟體的認可,那判決的有效性也會受到很大的局限。”
王江雨也指出,新加坡的司法制度被舉世公認爲公正、獨立、清廉,而新加坡是在長期一黨執政的特定政治環境下達到這個水平,這點應該是中國有興趣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