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兄弟失和,哥哥持鐵鑷恐嚇弟弟,還把弟弟飼養的寵物龜當出氣筒,將兩只寵物龜從組屋12樓抛下,造成一死一重傷。
被告方玉池(53歲,譯音)前日在庭上承認恐嚇、虐待動物以及對警員動粗等六項控狀。
根據案情,去年6月28日上午10時39分許,被告在弟弟的家中看到水缸中的四只水龜。當時弟弟不在家中,被告見是母親在照顧水龜,氣起來從水缸裏拿出兩只水龜,到走廊外把水龜從12樓抛落在樓梯間與樓下的停車場。
被告也在去年7月31日早上9時許,在停車場詢問弟弟能不能在他家沖涼被拒後,滿腔怒火揮動一把鐵鑷,弟弟見狀趕緊退後,才沒有沒割傷。弟弟過後報警。
案情顯示,被告去年曾兩次對警員動粗。他去年7月3日因惡作劇被捕,在警署拘留室內弄髒地板,被警員制止後,用腳踢警員的臉部與左側身體,還搶奪另一名警員的警棍。
被告去年3月5日騷擾他人被警方調查,他被捕時大罵粗話,還用腳踢車門,在警車內用肩膀撞一名警員。
庭上揭露,被告有蓄意傷人、偷竊以及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等案底,他向法官求情時表示,看不慣弟弟令老母親照顧寵物,擔心母親清理時會滑到,出于不滿才會抛水龜下樓。
控方表示,被告抛下約1公斤重的烏龜,或對樓下行人造成危險,其中一只烏龜被活活摔死,一只重傷,可能會被安樂死。考慮到其他罪名,控方籲法官判被告坐牢35周。
法官同意控方看法,判被告坐牢35周,也禁止被告在出獄後的12個月內飼養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