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在獨立以後展開急速的工業化轉型,工廠、造船業和工地都必須跟上步伐。在這個過程中,有四大職業慢性病曾讓不少工人受苦,政府對此下重藥解決。
①矽肺(silicosis)
上個世紀60年代到90年代,矽肺是本地花崗石廠工人中常見的慢性病。矽肺是長期吸入大量含有遊離二氧化硅粉塵所引起,以肺部廣泛的結節性纖維化爲主的疾病。嚴重者可影響肺功能,喪失勞動能力,甚至發展爲心肺病、心衰及呼吸衰竭。政府在1971年出台沙地和花崗石場條例(Sand and Granite Quarries Regulations),要求花崗石廠必須測量和控制沙塵,並每年爲員工做X光檢查。同一年,矽肺被列入當時的工人賠償法令,成爲可獲得賠償的工傷之一。隨著意識的提高和花崗石場的消失,矽肺已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但業內人士還清楚記得這場對抗矽肺的長期戰役。
②石棉沉滯症(asbestosis)
石棉(asbestos)是幾種礦物纖維的統稱,是絕佳的防火、隔熱和絕緣材料,一度廣泛使用于建築中,但這種纖維被吸入人體後,會長時間累積在肺部細胞裏,造成不可根治的石棉沉滯症。即便在拆除舊建築的過程中,也要注意別讓石棉揮發到空氣裏。1971年,石棉被列入工人賠償法令中,1973年工廠法令規定它是須通報病症。到了80年代,生石棉的入口和使用已被完全禁止,這大大減少石棉沉滯症的發病率。目前,工作場所石棉管制條例(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sbestos) Regulations)規定如建材含有石棉必須通報。
③職業性耳聾(noise-induced deafness)
工人長期暴露于損害性噪聲環境中可能引起內耳毛細胞損傷,進而聽力減退或耳鳴。噪聲性耳聾在1975年被列爲工廠法令和工傷賠償法令下須通報並可獲得賠償的疾病。1985年的工廠(醫療檢查)條例要求暴露在噪音環境中的工人必須接受體檢。到了1996年,噪音引發的耳聾已成爲頭號職業病,工廠(噪音)條例規定工廠必須控制噪音。到了2011年,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噪音)條例取而代之,爲監管職場噪音提供更清楚的指導原則。
④癌症
1978年,爲了對抗工人患癌情況的職場癌症預防計劃推出,以減少工人與致癌物質的接觸爲主要任務,並提出讓他們接受定期檢查。使用石棉、苯(benzene)、砷(arsenic)、氯乙烯單體(簡稱VCM)的工廠也需要在衛生監察計劃下確保有害物質的使用受到控制。
3500業者料參與
世界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大會
第21屆世界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大會將在9月3日至6日,在濱海灣金沙會展中心舉行。
大會由國際勞工組織、國際社會保障協會和人力部聯辦。預計將有超過3500個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從業者參與。網址:www.safety2017singapor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