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退休股票經紀通過公司所作的金融投資,在金融海嘯爆發期間受重挫。他把矛頭指向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要它賠償2600萬美元的慘重損失。
許金德(譯音,63歲)稱,瑞士信貸新加坡分行的職員勸他購買高風險的金融産品,有違他當初向銀行表明“保本”的目的。再說,在他循銀行意見投資複雜的結構産品累計期權(Accumulator)和雙元貨幣後,他指銀行沒謹慎幫他管理這個在2003年開設的戶頭以及通知他投資曝險。
此外,他稱銀行在金融海嘯2008年10月爆發期間,不合理地限他在短短四個小時內填補570萬美元(現約775萬新元)按金,也斷然拒絕他抵押房地産替代,結果在他無法于期限內籌到巨額現金後,他的投資被銀行強行終止,導致他蒙受2600萬美元(約3536萬新元)虧損。
在昨天開庭陳詞中,訴方律師把瑞士信貸描繪成以財富管理和保本的承諾爲餌,來吸引許金德成爲客戶的“貪婪”金融機構。在許金德上鈎並把所有儲蓄交托瑞士信貸後,銀行就利用他的信任,勸他作出高風險投資和提高他的信貸額。
“一心追求非凡利潤,答辯人完全無視對起訴人應有的責任。他們不停地給第一起訴人(許金德)提供更高的信貸額,以資助購買強加于他的高風險累計期權及雙元貨幣。雖然第一起訴人有‘財富保本’的明確投資目的。”
由薩吉星吉爾(Sarjit Singh Gill)高級律師和翁子軒律師代表的許金德,是通過他擁有的公司Smiling Sun作出上述投資。
不過,瑞士信貸通過楊康海高級律師反駁說,投資損失都是許金德自己作出投資決定的後果,與銀行完全無關。
它否認職員對許金德窮追不舍,反而稱是對方主動安排與銀行職員見面,並提出要在瑞士信貸開設投資戶頭。
銀行反駁稱經紀是老練投資者
銀行也批評許金德嘗試把自己刻畫成被它的職員帶入歧途的初出茅廬投資者,但證據顯示這名退休前是馬國上市股票經紀行的高級總經理,是獨立判斷、願意爲高回報而承擔風險的老練投資者。
它稱,戶頭所有的投資決定都需要許金德同意,職員也都向他講解金融産品的風險,包括資金並非保證不會虧損的。除了當他在2004年至2005年在馬國爲謀殺15歲堂侄的罪抗辯之外,他向來積極管理戶頭的所有投資。
許金德過後被判謀殺罪名不成立,獲釋隔年移居新加坡。
銀行指出,在終止他投資的數天前,它的職員已勸他即刻減少信貸曝險,但他被指拒絕接受意見,反而堅持以自己的步調行事。銀行在期限已至卻仍沒收到按金填補後,終止許金德的投資。他當時沒反對,反而答謝職員的幫忙。不料,他卻于五年後起訴銀行。
本案由高庭司法委員艾迪阿都拉審理,預料審訊將斷斷續續進行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