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私召車司機摸女乘客大腿,被判18個月緩刑監視。
被告黃志鴻(26歲,譯音)今年初承認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天下判。黃志鴻案發時是一名優步車司機。控方早前促請法官判他坐牢至少八個星期,法官批准申請暫緩執行刑罰,好讓控方有時間考慮是否要上訴。
去年9月25日晚上約8時15分,受害女子(25歲)使用應用召車,並在舊蔡厝港路一帶上了黃志鴻的車。
根據案情,黃志鴻之後還得接另一名乘客,他因此指示女子坐在前座。黃志鴻過後載一名男乘客到目的地,才再送女子到武吉班讓地鐵站。
晚上約8時35分,女子准備下車時突然感到有人摸她的右腿。她轉頭一看,見黃志鴻用手指摸她腿部,她起先不知所措急忙下車,過後才報警。
主控官指出,這起案件發生在密閉的私人空間,可想而知女子當時應該非常害怕。現在有越來越多人乘搭私召車,它們和一般德士沒兩樣,法庭必須向所有公共交通業者發出明確信息,讓司機知道不應該對乘客懷有不良企圖。
黃志鴻的代表律師求情時則說,黃志鴻患有摩擦癖(frotteurism),懇請法官判他緩刑監視讓他有機會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