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靖豫 報道
最高法院上訴庭認爲,通過交易遊戲卡結識多名男童的行政助理,有預謀地性侵這些脆弱的年幼受害人,應該被施加比原本12年半更重的刑期。因此,上訴庭把被告的監禁加重至18年半,鞭刑則維持15下。
由大法官梅達順、潘文龍法官及鄭永光法官組成的三司,日前裁定控方針對有戀童癖的行政助理吳俊源(譯音,28歲)的12年半監刑和15下鞭刑上訴得直。
不過,上訴庭沒接受控方提出的21年監禁和24鞭要求,而是改判吳俊源入獄18年半,但鞭刑不變。
大法官在解釋爲何加重吳俊源的刑罰時說,那些像吳俊源一樣持續性侵多人的被告都被判18年至30年監禁。
他形容吳俊源的罪行時說:“這是一起嚴重的連環罪案……有高度的預謀和剝削性質,犯罪手法常針對著年幼的受害人,一個當時僅10歲,其他兩人則12歲。”
借玩交易遊戲卡
引誘未成年男生
吳俊源通過“戰鬥先導者”(Vanguard)交易卡遊戲,結識了10名10歲至15歲同樣熱衷遊戲卡的男生。他以教導他們玩遊戲卡、懲罰他們玩輸,以及鍛煉他們的膽量爲借口,在2012年6月至2014年9月期間,說服其中三人與他口交,以及其他七名男生互傳猥亵照和影片或讓他摸下體。
去年,他承認五項與未滿16歲者進行口交的控狀,以及四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並同意另外21項大致相同的控狀交由高庭判刑時一並考慮。他當時被判入獄12年半和鞭打15下。
控方促請上訴庭三司加重吳俊源的刑罰時說,高庭對被告擺布受害人和向他們施壓的做法沒有給予足夠的考量。此外,高庭應基于他重蹈覆轍的可能性屬中等,對他施加更重的刑罰。然而,高庭卻接受吳俊源明白自己有戀童癖並有意尋求治療的求情因素。
吳俊源被捕後,經心理衛生學院診斷患有戀童癖,對兩性都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