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12年至2017年間,涉嫌僞造和王乙康之間在社交短信應用WhatsApp上交談的屏幕截圖,以此謊稱王乙康也參與投資,欺騙他人出錢投資合法借貸生意。受騙者有12名男女,相信都是居民。其中一人被騙最多錢,分10次被騙走共90多萬元。
前基層義工涉嫌冒用教育部長(高等技能與教育)兼國防部第二部長王乙康的名義行騙,被指在約五年內騙取147萬8900余元。王乙康發現後報警揭露騙局。
被告莊德謙(51歲)是在今年7月4日被控欺騙,昨天被加控欺騙、僞造文件、把贓款換成籌碼和向人借錢時沒透露自己是破産者等,總共面對152項控狀。
目前是一名私人召車司機的被告,昨天站在犯人欄裏面控時神情凝重。警方主控官告訴法官,控方只取回五萬多元款項。
案展10月11日過堂
法官准被告以四萬元保釋,案展10月11日過堂。
被告案發時是三巴旺集選區的基層義工(grassroots volunteer),王乙康是該集選區議員。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2012年至2017年間欺騙12名男女,受騙者相信是居民。其中,男子陳金海被騙最多錢,分10次被騙走共90多萬元。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僞造和王乙康之間在社交短信應用WhatsApp上交談的屏幕截圖,以此謊稱王乙康也參與投資,欺騙他人出錢投資合法借貸生意。被告被指謊稱有能力還債,向他人借錢。他也稱有公司想貸款,騙人把錢交給他放貸等。
控狀還指被告到金沙賭場賭博,涉嫌將騙來的部分款項轉換成籌碼。
被告曾被判入窮籍
被告曾經破産,于1994年8月26日至2015年7月3日間被判入窮籍,而他面對的其中一項控狀,就指他在破産期間,向人借了五萬元。控狀指他沒有向對方透露自己是破産者。
被告共面對35項欺騙、94項僞造文件、22項轉換贓款觸犯貪汙、販毒和其他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以及一項向人借錢沒透露自己是破産者、觸犯破産法令的控狀。
在這些控狀中,欺騙和僞造文件的刑罰是坐牢長達10年,並可另加罰款。轉換贓款的刑罰是罰款高達5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觸犯破産法令控狀則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三年,或兩者兼施。
王乙康:被告行爲令人震驚且不道德
王乙康回答《聯合早報》詢問時說,被告是他選區的基層義工,當他發現對方利用自己和妻子的名義,並僞造他的短信向人借錢和討錢時,立即報警。
據王乙康透露,他是在今年3月22日報警。王乙康指被告的行爲令人震驚,而且不道德,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王乙康也向居民保證,他和他的義工會繼續全心全意爲居民服務。(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