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Guru指99.co抄襲其網站上的房地産目錄,把內容複制到99.co網站,雙方曾在2015年和解,但99.co被指違反協議,雙方去年再度展開訴訟。
本地房地産網站領頭羊PropertyGuru起訴競爭對手99.co侵犯版權任意轉載其網站上的內容,99.co否認侵權,反指對方抑制市場的公平競爭。
成立于2006年的Property-Guru私人有限公司(簡稱PG)爲買家、賣家和房地産經紀提供網絡廣告平台。
遭起訴的99私人有限公司(簡稱99公司)設立于2014年,公司旗下的99.co網站和PG網站提供的服務相仿。
兩家公司曾在2015年就侵權一事取得和解,但是PG指99公司違反和解協議,于是在去年展開訴訟。爲期六天的審訊昨天在高庭開審。
PG對99公司提出三大指控:一、違反和解協議;二、侵犯PG的水印和照片版權;三、誘使PG的用戶違反使用條款。
訴方指99公司抄襲PG網站上的房地産目錄,把內容複制到99.co網站。據訴方的開庭陳詞,PG于2015年2月爲了這件事質問99公司,雙方同年9月達成和解,不過之後帶有PG水印的照片卻未經同意繼續出現在99.co網站。
雙方當初的和解條件包括,99公司不得大量複制PG網站的內容,以及必須刪除及銷毀早前複制的內容等。
房地産經紀必須支付會員費才能使用PG網站,據《海峽時報》報道,本地有約1萬5000名經紀利用這個廣告平台。一般上,用戶把照片上載至PG網站後,PG的技術團隊會修整圖像,再經過“高科技處理”加上水印。
PG指99公司允許用戶通過名爲Xpressor的網絡平台和應用,收集與轉載PG網站上的內容,甚至爲他們提供“上載協助服務”,助用戶把PG網站的內容複制到99.co網站。這麽做等同于誘使PG用戶違反公司的使用條款。
條款注明,帶有水印的照片版權歸PG所有,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轉載、修改或散布PG網站的內容。
辯方指版權屬房地産經紀
PG的創辦人之一,董事經理勞塔甯(Jani Rautiainen)昨天接受辯方律師許嘉麟盤問時形容,99公司的做法是在“抄捷徑”。
辯方律師反駁說,PG網站上的照片原本屬于個別房地産經紀所有,不能因爲PG利用軟件修圖和加上水印,就稱公司擁有照片的版權。此外,目錄是由房地産經紀上載或複制的,怎麽能說是99公司違反協議。
勞塔甯不認同,他說,PG網站的照片和原來的照片是不一樣的,所以新的版權歸于PG。雖然目錄和照片是房地産經紀轉載的,但是他們使用的網絡平台、應用及服務是99公司主動提供的。
99公司首席執行官張翼昨天代表公司出庭,案件今天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