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不飛 砍柴書院專欄作者
編輯 | 柳葉叨叨
2003年11月15日,香港紅磡體育館。
生命已經進入倒計時的梅豔芳,站在最愛的舞台上,身穿潔白華麗的婚紗,柔柔地問台下觀衆:“我穿婚紗好看嗎?”
台下齊聲呐喊道:“美!”
她哽咽道:“這婚紗不是首次穿,但是沒有一次是屬于自己的,這可能是我一生中的遺憾。”
1963年10月10日,梅豔芳出生在香港旺角,一普通家庭。
童年時,她過得並不快樂,甚至可以說很悲苦。父親英年早逝,母親獨自拉扯兄妹4人,日子過得異常艱辛。
在那個歌女不被尊重的年代,年幼的梅豔芳和姐姐受盡領班和老板的欺負,過早嘗盡了世態炎涼。
即便如此,倔強的她,從未覺得賣唱是件丟臉的事,相反,她覺得能讓家人因此過得好些,再苦也值得。
生來無人可以依靠,她早早學會了將軟弱隱藏,獨自承受生活的種種“暴擊”。
1982年,梅豔芳憑借一首《風的季節》,一炮而紅,此後她又是唱歌,又是拍戲,終成香港娛樂圈一代天後。
都說人生如戲,舞台有多風光,梅豔芳的生活就有多心酸。
成名後的她,換來的不是家人的祝福,而是變本加厲的壓榨。
母親豪賭,哥哥好吃懶做,揮金如土,沒有錢就找梅豔芳伸手拿。一次就要她掏出200萬投資自己做生意。
在當時的香港,一個普通人工資才2000塊,200萬夠買四套房子。
可憐梅豔芳演出費上一分鍾到手,下一分鍾就要拿去給哥哥還債。
劉培基在自傳《舉頭望明月》裏這樣寫道:
“踏入午夜零點,28場演唱會結束。圈內外的朋友擠滿了化妝間門外,等候他們的‘梅姐’換衣服去慶功。華星交給我一張支票,那是梅豔芳演唱會的尾數……
當支票交到她手上,她望著我,豆大的眼淚滾流而下,我問她發生什麽事,她說,‘你不知道今晚外面有人追債麽?’”
即便梅豔芳謝世以後,好賭的母親與懶惰的大哥,爲了她的巨額遺産,竟然打了近十年的官司。
昔日的風光,被這無情的骨肉親情所撕得粉碎,留給世人的,是一地雞毛和茶余飯後的談資。
她是一代人眼中的名伶,卻從來不曾感受過普通人家的溫暖。
所有人只關心她飛得高不高,沒有人心疼她飛的有多累。
提到梅姑的友情,就一定繞不開哥哥張國榮。
梅豔芳和張國榮同屬于華星唱片公司,倆人曾多次合作出演《緣分》、《偶然》、《胭脂扣》等電影作品,被影視界捧爲最經典熒幕情侶。
也難怪張曼玉坦言,在娛樂圈,她最喜歡梅豔芳。
梅姑的生日會,成龍大哥每年都會到場,謝霆鋒更是她疼愛的弟弟,以至于後來,梅姑生病後,謝霆鋒推掉所有工作來陪她。
縱使事業上光芒萬丈的梅姑,對于愛情的要求卻是如此的簡單:
一個白首偕老的愛人,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再有兩個屬于他倆的孩子。
如此而已。
然而,就是這樣簡單的要求,卻成爲梅姑終身的遺憾。
同年,趙文卓被香港導演元奎選中,在其導演的電影中,與李連傑配戲。
初到香港的趙文卓,在張國榮的牽線下,認識了當時已是紅透半邊天的梅豔芳。
然而,梅豔芳與趙文卓相差9歲的“姐弟戀”,一經媒體曝光,圈內好友乃至媒體大衆,都議論紛紛。
有人說趙文卓想借梅豔芳之名出位、“吃軟飯”;有人說梅豔芳私生活不檢點,玩弄感情。
這一切,對于身經百戰的梅豔芳來說司空見慣,但是對于初涉娛樂圈的趙文卓來說,實在難以招架。
最後,在輿論的壓力下,兩人戀情僅僅只是維持了一年,便以分手收場,而趙文卓也成了梅豔芳最後的戀人。
人生短短40載,她對愛一往情深,卻唯獨她沒有得到。
而有些人,有些事,錯過了,便是一生。
童年缺愛的原生家庭,讓梅豔芳將希望寄托在愛情上,她渴望擁有一份純真的愛,願意爲對方傾盡所有,卻發現,沒有一個人肯爲她停留。
2008年的汶川地震,梅豔芳基金會與歌迷會分別向災區,捐獻10萬善款。
記得在一次回歸前,對梅豔芳的采訪中,她曾說:
我們就希望這盤散沙,慢慢彙聚成一股力量,將來中國的每個地方,都能發揚光大。
言語中,充滿了對祖國的信任和熱愛。
當被主持人問及:“97年後,你會在哪裏?”
梅豔芳堅定的說:“我會在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