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報道
從小患有皮膚炎難耐本地濕熱天氣,加上無法掌握華文,高級律師陳志明的小兒子八歲時便隨母親和兄姐移民加拿大,直至快23歲才回返新加坡。他昨天承認逃兵役,目前還押候判。
被告陳仰恩(25歲)面對三項觸犯國民服役征召法令的控狀,包括兩項未持有效出國准證留在國外,及一項沒有按照規定辦理國民服役登記手續和接受醫藥檢查。
案展下周三下判
他承認一項沒有出國准證留在國外六年多的罪狀,其余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案件展期至下個星期三(11日)下判,保釋在外的陳仰恩認罪後自願被還押等候判刑。他的哥哥陳懷恩(28歲)同樣因爲逃役,今年2月被判監禁16個星期,他上個月撤銷上訴申請,昨天入獄服刑。
八歲隨家人移居加拿大2005年獲加拿大公民權
陳仰恩和陳懷恩還有一個姐姐。根據案情,陳仰恩和兄長無法掌握華文,加上陳仰恩患有屬于濕疹類的異位性皮膚炎(Atopic Dermatitis),新加坡濕熱的天氣使他的情況惡化,所以他在2000年12月八歲時就跟著家人移居加拿大。他在2005年取得加拿大公民權。
多年來只有當律師的父親陳志明留在新加坡工作,在經濟上支持妻小。
中央人力局2009年寄出服役通知,同年9月陳志明通過律師向當局申請讓陳仰恩延遲至21歲服役,因陳仰恩打算到時放棄新加坡公民權,不過申請被拒。當局也通知陳志明,盡快安排陳仰恩回國,解決他逃役的問題。
2011年,中央人力局再次拒絕陳志明的申請,不批准他在未服役的情況下放棄公民權。陳仰恩最終在2015年8月6日回新,同年10月29日入伍,原定本月28日完成服役。
高庭今年中爲逃役罪行設下判刑基准,逃役兩年至六年者,面對兩個月至四個月的監禁。主控官陳忠山副檢察司以此爲依據促請法官判陳仰恩坐牢至少三個月。
代表陳仰恩的朱寶華律師則認爲五個星期就已足夠。
律師求情時說,陳仰恩自出生就患有異位性皮膚炎,直到今天還在接受治療。他入伍後情況惡化,以致體格配軍務等級(Physical Employment Status,簡稱PES)被降至E級,只能擔任文書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