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表示,有95%兒童座椅的裝置或使用不正確,家長也會因各種原因不使用兒童座椅。據調查顯示,在本地因交通事故受傷的孩童中,約六成是車輛乘客,其中有半數受傷孩童事發時,沒有系上安全帶或使用兒童座椅。
黃楷婷 報道
涉及交通事故受傷的孩童中,有不少在事發時沒有系上安全帶或使用兒童座椅。大部分受訪家長雖有爲孩子購買兒童座椅,但透露會因爲“孩子坐不住”“車程不長”等原因,最後都是抱著孩子乘車。
《聯合早報》上個月報道,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本地因交通事故受傷的孩童中,約六成是車輛乘客,其中有半數受傷孩童事發時沒有系上安全帶或使用兒童座椅。這些未使用兒童座椅的人數中,高達65.7%是未滿周歲嬰孩,一歲至兩歲者占61.5%,兩歲以上者約有49%。
這項由竹腳婦幼醫院進行的最新調查,收集了2012年1月至2016年4月間,近2500名因車禍受傷送入該院和國大醫院的嬰幼童,以及年齡不超過16歲的孩童,約1480多人是車輛乘客。
交警之前規定八歲以下孩童乘車時必須使用兒童座椅,過後條例在2012年改爲身高1.35公尺以下孩童須使用兒童座椅。
根據交警提供給本報的數據,安全帶條例的違規案例從前年的8126起,上升至去年的9836起,增幅約21%,這包括司機或乘客沒系上安全帶,或身高1.35公尺以下孩童沒有使用兒童座椅。
提倡兒童乘車安全的Taxi Baby公司創辦人、並在澳大利亞接受過孩童乘車安全專業培訓的埃莉斯告訴本報,根據她過往的經驗,有95%兒童座椅的裝置或使用不正確,家長也會因各種原因不使用兒童座椅,其中包括價格、方便或孩子抗拒並哭鬧等。
育有六個月大兒子的梁慧盈(28歲,會計師)坦承,若外出的車程不到15分鍾,她都會用嬰兒背帶將兒子抱在懷中,省去麻煩。
家庭主婦張月琴(30歲)受訪時也透露,她18個月大的兒子有時會鬧情緒不願坐兒童座椅,這種時候不得已只好讓他坐在自己的大腿上。
然而,也有家長時刻以孩子的安全爲優先考量。育有三歲兒子和七個月大女兒的劉美鳳(36歲,教師)堅持不論多短的車程都讓孩子使用兒童座椅。
她透露,孩子坐兒童座椅時曾哭鬧,但是她播放兒歌後,孩子的情緒就平複下來。她說:“我買的兒童座椅是背向前方的,我參考網上的建議,放一面鏡子觀察孩子的情形,同時也讓他們在乘車過程中娛樂自己,因爲寶寶一般都喜歡看鏡中的自己。”
高級講師:時速40公裏
發生意外仍可造成嚴重傷害
埃莉斯也表示,孩童都會在某些時候抗拒坐兒童座椅,但家長應謹記,孩子沒有能力爲車內安全作出明智決定,父母有責任保護孩子,爲孩子作出最有利的決定。她也說,孩童的適應力其實很強,更多的是父母本身應重新適應新標准。
研究交通的新躍社科大學商學院高級講師樸炳俊博士指出,家長對于意外造成的潛在沖擊缺乏了解,即使是以車速每小時40公裏的速度行駛,意外的發生也可能對孩子及成年人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他說:“如果成年人和孩子沒有系上安全帶或坐兒童座椅,汽車若撞上大樹突然停下會導致成年人被抛飛撞上擋風鏡,對飛離座位的孩子的沖擊力更嚴重……即使是短車程,孩童和成年人都應使用兒童座椅和安全帶,因爲意外隨時可能發生。”
在公路交通條例下,若身高不超過1.35公尺的孩童乘車時沒有使用兒童座椅,駕駛者可被罰款120元,另記三分。如被控上法庭,初犯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000元、監禁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被罰最高2000元、監禁不超過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