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規定,任何介紹新客戶給公司的人都能得到一筆傭金,但身爲公司職員,被告陳成剛無法享有公司發出的傭金。不過,陳成剛每次替公司爭取到生意後,都會“支付傭金”給自己。
魏瑜嶙 報道
老板回台灣定居把公司交由男子打理,他卻趁機虧空公款騙取公司近14萬元。
台灣男子陳成剛(44歲)承認六項欺騙控狀,另外18項相同的控狀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他昨天被判坐牢12個月。陳成剛是本地永久居民,案發時在9 & Nine貿易私人有限公司任職,他在這家公司工作18年,一路從技術人員升任經理,2015年8月辭職。
公司負責人許英文(70歲)在生意上了軌道後便回台灣定居,把公司的日常運作交由陳成剛負責。許英文也留下了一本他預簽的支票簿,每當公司需要支出時,陳成剛只需再簽上自己的名字就能開出支票。支票簿由書記保管。
公司規定,任何介紹新客戶給9 & Nine的人都能得到一筆傭金,但身爲公司職員,陳成剛無法享有公司發出的傭金。不過,陳成剛每次替公司爭取到生意後,都會“支付傭金”給自己。
根據案情,陳成剛多次以支付傭金爲幌子騙書記替他准備支票,但事實上錢都進了他的口袋。他會把支票交給上頭列明的“收款人”,之後再指示對方把錢提出交給他。
他使用同樣的手段,在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之間騙取公司共13萬8000多元,每一次的款額最少450元,最多約2萬2000元。
許英文于2015年10月,也就是陳成剛離職兩個月後報警。
陳成剛事後已全額賠償了公司的損失。代表他的嚴賢婷律師求情時說,陳成剛年邁的母親健康不佳,得動膝蓋手術,但是他卻湊不出錢來,所以才會克制不住而犯罪。(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