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訊)中年阿嫂愛上網上男友,更借出銀行戶頭,再替“情人”代收和轉移賊贓近10萬元(30萬令吉)到馬來西亞,換來6個月監刑代價。
64歲的梅符蓮(譯音),抵觸兩項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罪名,被判坐牢6個月。
《聯合早報》報導,根據警方文告,被告在2017年11月與網上認識的男子談戀愛。男子隨後以做生意爲由,要求被告幫她接收款項。被告雖然從未和男子見過面,但答應幫他,便提供銀行賬戶號碼。
(示意圖/123RF)
2018年3月被告從愛情騙案的兩名受害者,分別收到了5萬元(15萬令吉)和4萬8000元(14萬4000令吉)的轉賬。即使她有理由相信款項是因不合法的方式獲得,她最終還是將現錢帶到馬來西亞,轉交給男子安排的陌生人。
警方指出,若抵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罪名,可面對最高10年監禁或罰款高達50萬元(15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不要讓他人使用銀行賬戶。
網絡愛情騙案去年導致受害者損失至少3460萬元(1億令吉)。
警方表示,網絡愛情騙案是個嚴重問題,單單去年就有至少649起類似案件。
這些騙局中,受害者往往是從社交媒體認識騙子,和他們網戀。騙子會以一些虛擬的理由,如商業貸款,律師費,或聲稱寄給受害者包裹的快遞費,借此欺騙受害者轉賬。
警方呼籲公衆,若有更多關于這類詐騙案的線索,應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提供線索。公衆也可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或上網到www.scamalert.sg,了解更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