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男童與家人到武吉巴督公務員俱樂部參加親戚的生日會,不料在水深1.5公尺的遊泳池中溺水,過後身亡。
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14日,驗屍庭昨天開庭研訊,驗屍官馬文德爲這起悲傷的意外做結論時說,當天,有四名救生員值勤。後來,在出事地點附近值勤的救生員因家裏有事離開。在死者被發現前幾分鍾,又有一名救生員上廁所。
驗屍官說,根據俱樂部經理,遊泳池放置了指示牌,提醒父母或看護者得看管12歲以下孩童。
此外,遊泳池規定最少有兩名救生員值勤。救生員值勤地點和安排替班救生員等事務由救生員主管負責。如果缺乏救生員,便須關閉水深1.5公尺的泳池。
驗屍官指出,若發現死者進入1.5公尺深的泳池,根據一貫做法,救生員會阻止他。不過,死者在泳池整整六分鍾都沒被發現。
驗屍官說,溺水是“沉默殺手”,孩童無法大聲喊叫,只能把頭擡出水面一段短時間,少過一分鍾便會淹沒,五分鍾內腦部會永久受損,接著死亡。
若看護者或值勤救生員分心,是無法看見孩童在水中出事。
驗屍官說,這是自2014年1月以來發生的第12起涉及12歲及以下孩童的溺斃案。大部分案件發生在公共遊泳池和嬉水區。
驗屍官說,孩童須被告知不能單獨一人,以及在沒有大人監督的情況下遊泳。就算他們上過遊泳課,也不能完全消除溺斃的風險。大人不應高估孩子的遊泳技術,低估監督的重要性。
研訊證據顯示,死者阿迪(8歲)是從今年3月24日開始在學校上遊泳課,每次一個半小時,只上過四次。死者父親曾幾次帶他到公共遊泳池,但只准他在比較淺的泳池遊泳。
根據閉路電視畫面,5月14日下午4時許,死者獨自進入泳池,起初在遊泳,之後潛入水中和露出水面玩耍。
後來,死者走向泳池中央,腳步越來越沉重,似乎在水中掙紮,過後一動也不動。他被救起後送入醫院,同月24日逝世。